2007年 第84號 根據電力產業政策和《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能源辦關于加快關停小火電機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7】2號),按照相關地區上大壓小項目的安排方案,決定廢止吉林長春熱電一廠擴建工程等13個電站項目原批復文件或文件中的相關內容,這些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已開工建設的項目要立即停止建設并拆除相應建筑物。 特此公告。 附表:廢止電站項目批復文件清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 附表: 廢止電站項目批復文件清單 單位:萬千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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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電站項目批復文件清單 2007年第84號公告
發布時間:2007-12-13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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