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中國城市燃氣協會分布式能源專委會主任徐曉東 如果電廠都走大規模、集中遠距離輸送這條路,實際上沒有考慮不同能源的特點,沒有因地制宜。 解決自備電廠問題 關鍵要改革電價機制,理順電價 中國能源報:到目前,國內對分布式能源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您覺得分布式能源應該是怎樣的一個概念? 徐曉東:從我對分布式能源的理解看,它應當有以下的特點。第一,它有明確的服務對象,它發的電、冷和熱有特定用戶,不以無特定用戶的發電上網為目標;第二,分布式能源應該靠近所服務的用戶;第三,對能源綜合利用,能源利用效率高。 中國能源報:是不是也可以將自備電廠看作是分布式能源? 徐曉東:建國初期我國的電力供應不足,為了保證新工廠用電,上工業項目同時也上電廠項目。這就是自備電廠的由來。前些年,熱電聯產電廠大發展。這類企業一般都是大量耗能或者是有熱能富余的企業,也有的以提供蒸汽為主,發電為輔。近年來資源綜合利用得到重視,如水泥、鋼鐵等企業利用余熱余壓發電也有了很大發展。目前,天然氣分布能源發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也正在形成新的熱點。這些電源應當說都有自備電廠的特征,但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自備電廠。但在上網的問題上都或多或少遇到了困難。 我覺得,從整個國家電力體系改革來講,如果電網只是提供電力傳輸服務的公共平臺,任何發電企業都可以競價上網的話,電廠就無所謂自備不自備。為了給多元化的電源上網開通道路,關鍵要改革電價形成機制,理順電價。 自備電廠雖然符合我對分布式能源的理解,但目前大多用煤發電,而且規模多數很大,不上繳電費附加,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自備電廠有諸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電價形成機制改革了,把在電價上征收的附加收費前移到煤上,自備電廠無法得到不繳電費附加的好處。這樣,自備電廠的問題也就容易解決了。 應走“大、中、小、微”結合的路 中國能源報:您認為我國分展分布式能源應該走什么樣的道路? 徐曉東:從規模上講,我認為我國的發電企業應該采用“大、中、小、微”結合的模式,或者說應用“兩條腿”走路。從能源種類上,也應該是多樣化的。“管好大的,放活小的”應當是國家對待分布式能源系統與可再生能源電源的基本方針。 為什么要兩條腿走路?這要從電網的調度控制模式談起。我們知道,電網的一頭是電源,另一頭是用戶。電網調度采用控制一頭(發電端),放開另一頭(用電端)的辦法管理電力系統。電網調度之所以可以做到這一點,是因為不管是火電、核電、水電都是可以控制的電源,電網可以對其進行調度。而對用戶情況則大不相同,某一時刻誰打開了電腦、誰在使用電梯、誰在用洗衣機、誰在看電視等等,都是隨機的,電網調度既無法預知也不可控制。所以,對電網調度來說用戶群就相當于一個黑匣子。雖然用戶群內部變化情況和過程目前無法知道,但作為一個總體,用戶情況變化可以掌握。因此,電網調度根據用電統計資料加上對未來用電負荷的預測對發電企業進行管理,以保證電力系統的正常運行。 小型的電源,特別是分布型電源,因為接入電壓等級低、規模小,從電網調度來說,是位于用戶端的。它雖然不是單純的用戶,可以發電,但因為規模小、分布廣,就像在黑匣子里一樣。所以從外面看,雖然里面具體變化過程不能掌握,無法知道,但外部總體規律同樣可以掌握。在此情況下,電網調度所需做的與過去沒有不同,仍是把發電端管好就可以了。這個黑匣子里的分布式能源,可以 “自我平衡”。小型分布式電源越多、分布范圍越廣,系統的穩定性會越好。 中國能源報:華南理工大學華賁教授傾向于我國應該發展大型的分布式能源電源,您如何看? 徐曉東:華教授的分布式能源概念實際上是分布式能源電源的一種新發展趨勢,在保留分級利用天然氣熱能優點的同時,積極參與電網的調峰、提高電網的安全性。天然氣燃氣機的啟動方便靈活,可以參與電網的峰谷調度。這種大型的天然氣電源與小型的分布式能源電源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補充。這也是“大、中、小、微”相結合模式的應有之義。 “不能控制,但要讓其變得可知” 中國能源報: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能源需要考慮哪些方面的問題? 徐曉東:前面已經提到,可再生能源電源產生后,對電源應有新的分類——可控電源和不可控電源。這種分類對上網和電網調度意義重大。比如像風能、太陽能這樣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是不可控的。不可控特點決定了它不能像火電、核電那樣獨立運行,必須有其它的電源,或者有儲能設備配合才可使用。全部由可控電源組成的系統與由可控與不可控電源組成的混合電源組成的系統其調度模式是不同的。在目前的條件下,對混合電源系統調度對電網是很大的挑戰。從技術上講,要想讓這種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夠使用,努力方向就是要使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向傳統電源的特性靠攏。 “十二五”規劃提出要轉變能源的利用模式目標。轉變發展模式,一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不同的能源各有其特點,利用方式也應當不同。如果電廠都走大規模、集中遠距離輸送這條路,實際上沒有考慮不同能源的特點,沒有因地制宜。比如風能、太陽能,本來是廣泛分布的,能量密度稀薄的,如果非要集中起來轉變成電能后再分配到千家萬戶,這是非常不符合實際的作法。二要解放思想,大膽創新。人類最初利用能源的模式就是分散的。今天的分布式能源系統是建立于新的技術基礎之上、是建立在各種網絡基礎之上的能源系統。電網、氣網、熱網、信息網對于發展分布式能源都非常重要,一個都不能少。要將煤電、氣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等不同形式的電綜合起來,形成一個最優化的能源利用組合。 中國能源報:分布式能源在國內想要有大發展,短期看似乎還有不少難題需要解決? 徐曉東:電網企業也認為分布式能源電源接在低電壓的用戶端和接在電源端的效果是不一樣的,技術要求也不一樣。雖然不能控制,但要讓其變得在一定程度上可知。從理論上講,接入配電電網基本上可以放開,但具體如何處理還是需要細化研究。比如可以接多少這樣的小型分布式電源?多大容量?如何分布?這些都還需要具體研究。 解決分布式能源發展所遇到的問題很多,在目前電價形成機制下,我覺得思路應該是這樣的。第一,技術上要可行。如果技術上沒有解決方案,發展是不可能的。不同的解決方案的經濟性也不同,應當同時研究清楚。第二,一定要搞清現行體制下各參與方的利益所在,分布式能源發展對目前利益格局有什么影響,搞清楚哪些是合理利益,哪些是不合理的。第三,通過法律和政策對利益進行調整,使各方得到合理的利益,對推動分布式能源有積極性。 若需長期補貼才能生存,那就沒有什么生命力 中國能源報:應該如何評價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的能效和經濟性? 徐曉東:據我所知,一些專家認為分布式能源能效理論上應該是80%以上甚至更高,如果達不到,就不算分布式能源系統。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經常出現達不到設計能效和經濟性的情況,只能達到有60%-70%。出現這種現象,有種種原因。有設計時考慮不周的問題、有入網不落實的問題,也有需求變化等問題。另外,考核經濟性一定要有一個合適的周期,如最短以一年為周期進行考核,將項目在一年中運行的平均狀況作為計算經濟性的依據。同時要隨時對運行的模式進行調整。相信經過不斷地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分布式能源系統的經濟性會越突出。 中國能源報:企業認為目前建分布式能源項目一定要有國家的補貼,但也有專家認為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解決,您如何看? 徐曉東:分布式能源系統在我國還是比較新發展的能源利用模式。新事物雖然有自身的優勢,但不可避免有許多的劣勢,需要給予扶持。現在許多工作都需要國家的扶持。企業也往往很重視爭取國家的政策扶持、資金支持。根據我的觀察,補貼的環節與形式對資金的使用效果影響很大。這也是出現爭資金補貼、爭取優惠政策現象的重要原因。 我們看國外的補貼政策,都重視激勵的作用。比如說德國的太陽能優惠電價,會公布第一年補貼多少,第二年,第三年遞減多少…,都會給大家一個很明確的信息,就是這種補貼有一個漸進的發展,而不是一保到底。 如果說新事物需要長期補貼才能生存,那它就沒有生命力。分布式能源開始發展時需要大的投入,該給補貼。但是在補貼制度的設計上要進行深入的研究。例如,應該要考慮到是在哪個環節給予?是生產環節、流通環節還是終端的消費者身上?是稅收的減免,貼息貸款,還是國家投資?不同的環節和方式,補貼效果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是國家投資,在最后形成的固定資產構成里,國家應該是有股份的。當然,如果企業發展壯大,不需要國家支持了,可以把這部分資本還給國家,這才是對納稅人負責。這種方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爭投資的熱潮。 應由第三方做并網研究 中國能源報:針對小規模分布式能源,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正著手制定《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國家電網目前也正在做一些分布式能源接入電網的技術研究,并且也已取得一定進展。 徐曉東:制訂分布式能源的并網標準與規范對分布式能源發電并網上網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目前看,由電網企業去開展這樣的技術研究比較現實的。但國家電網是企業,如果能由國家的能源主管部門出面主持制定相關的規范和標準,使企業標準上升為國家標準則更好。希望國家能源局早日將此項工作納入工作安排,保證做出來的結果既要體現公平還要得到各方的認可。記者 仝曉波 ? |
您當前位置:首頁 > 正文
徐曉東:發展分布式能源應用“兩條腿”走路
發布時間:2011-05-25
來源:中國能源報
大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