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同意頒布水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水電工程設計概算費用標準和水電建筑工程概算定額的復函 (發改辦能源〔2008〕1250號)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報來《關于申請頒布水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費用標準和建筑工程概算定額的請示》(水電規造價〔2008〕4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統一水電工程設計概算的編制和計算規則,合理確定水電工程造價,完善水電工程定額和造價管理體系,規范水電建設市場秩序,維護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水電建設的健康持續發展,根據我委印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定額和造價工作管理辦法》(發改辦能源〔2008〕649號),原則同意你院(可再生能源定額站)頒布《水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2007年版)》、《水電工程設計概算費用標準(2007年版)》和《水電建筑工程概算定額(2007年版)》,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二、設計概算是做好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隨著技術、政策和市場等因素的變化,概算定額和費用標準也會發生變化。請你院(可再生能源定額站)進一步加強對可再生能源工程定額和造價的管理,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定額和造價監測分析體系,根據可再生能源建設技術、政策和市場環境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造價指標、概算定額和費用標準,并按有關程序要求及時進行發布,以規范和指導可再生能源工程概算編制工作。 特此復函。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八年六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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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同意頒布水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水電工程設計概算費用標準和水電建筑工程概算定額的復函
發布時間:2012-01-04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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