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能源〔2004〕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 抽水蓄能電站是具有調峰、填谷、調頻、調相和事故備用等多種作用的特殊電源,具有運行靈活和反應快速的特點,對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和經濟運行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取得了很大成績,到2002年底,全國已建成抽水蓄能電站570萬千瓦,在建抽水蓄能電站750萬千瓦。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電力系統運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將不斷提高,因此,為滿足電網安全、穩定和經濟運行的需要,建設適當比例的抽水蓄能電站是必要的。電力體制實行“廠網分開”改革后,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和管理面臨的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為了規范抽水蓄能電站的建設和管理,促進抽水蓄能電站的健康有序發展,提高電力系統的安全性、經濟性和可靠性,現將抽水蓄能電站建設與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實行區域統一規劃。 抽水蓄能電站要根據各電力系統的不同特點和廠址資源條件,與電網和常規電源統一納入電力中長期發展規劃,按照區域電網范圍進行統一配置。抽水蓄能電站建設要有利于提高電力系統效率,降低電力系統運行成本,與發揮已有火電機組調峰能力、優先開發調節性能好的常規水電站、加強用電側管理等措施統籌考慮。 二、認真做好抽水蓄能電站的選點工作。 抽水蓄能電站在電力系統中主要承擔調峰、調頻、調相和事故備用作用,要求距負荷中心近,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指標優越,工程規模適當,經濟指標明顯優于常規電站,對自然和生態環境影響小。各地區要按上述原則,認真做好抽水蓄能電站的選點工作,優先考慮與常規水電站相結合,確保抽水蓄能電站布局合理,規模適宜,建設條件優良。 三、抽水蓄能電站主要由電網經營企業進行建設和管理。 抽水蓄能電站主要服務于電網,為了充分發揮其作用和效益,抽水蓄能電站原則上由電網經營企業建設和管理,具體規模、投資與建設條件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嚴格審批,其建設和運行成本納入電網運行費用統一核定。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的抽水蓄能電站,要服從于電力發展規劃,作為獨立電廠參與電力市場競爭。 請各省(區、市)計委(發展改革委),各有關電網公司、發電公司,按上述要求,認真做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的研究論證及發展規劃工作,促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的健康有序發展,確保電網的安全、經濟和可靠運行,提高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水平和效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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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1-04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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