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風電前期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發改辦能源〔2004〕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計委),中國氣象局,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 為進一步做好風電前期工作,經研究,現對風電前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風電前期工作包括風能資源評價、風電場選址和風電場預可行性研究三部分。風能資源評價和風電場選址以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為單位進行,風電場預可行性研究以項目為單位進行。 二、風電前期工作費用由國家和地方共同籌措,國家對風電前期工作費用實行定額補助。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風能資源評價和風電場選址定額補助金額詳見附表一;風電場預可行性研究初選項目詳見附表二,利用聯合國開展計劃署(UNDP)贈款項目,補助25萬元,其余項目補助45萬元。 三、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風電前期工作費用總規模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計委)根據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確定,國家定額補助之外的費用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計委)負責籌措,風電場預可行性研究工作費用可以通過市場機制吸收社會資金解決。 四、國家對風電前期工作費用的定額補助資金分兩年安排,每年按定額補助資金總額的50%安排,地方配套資金也應按照上述原則同步進行安排。 請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計委)按照上述原則及《全國大型風電場建設前期工作會議紀要》(發改辦能源〔2003〕1287號)的要求,抓緊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和風電前期工作具體承擔單位,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明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分工和責任,在此基礎上,將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風電前期工作方案及投資建議計劃于2004年2月底之前上報我委。請中國氣象局和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認真研究制定風電前期工作管理、數據庫建設方案及投資建議計劃,于2004年2月底之前上報我委。 附表:一、風能資源評價及風電場選址國家定額投資補助表(略) 二、風電場預可行性研究初選風電場名單(略)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四年一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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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風電前期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1-04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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