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關于印發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驗收規定的通知 (計基礎〔1999〕383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計經委)、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 為了保證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的工程質量,確保農村電網改造工程按期投入運行,充分發揮效益,我委制定了《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驗收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 ?
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驗收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以下簡稱“農網改造”)工程的質量,確保項目按期投入運行,充分發揮投資效益,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農網改造工程實行分級、分批驗收。項目法人負責對其實施的農網改造單項工程進行驗收;各省(區、市)計委(計經委)會同經貿委、物價局(委員會)、水利(水電)廳(局)、項目法人負責對其省(區、市)內各縣農網改造工程進行驗收;國家計委會同國家經貿委、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對各省(區、市)農網改造工程進行驗收。 第三條? 各省(區、市)計委(計經委)、物價局(委員會)負責對單項工程的驗收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國家計委負責對各縣農網改造工程的驗收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 農網改造工程及項目要在完成后1個月內報請驗收,不能按期報請驗收的,要由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寫出報告,說明理由,明確推遲驗收的時間,但推遲期不得超過3個月。 第二章? 驗收條件 第五條? 各省(區、市)農網改造工程按國家計委批復的“兩改一同價”方案全部完成后,可以報請國家驗收。 第六條? 各縣農網改造工程達到以下條件后,可報請省級驗收。 1.省(區、市)計委(計經委)批復的農網改造方案全部完成; 2.鄉鎮電管站的改革全部完成; 3.實現縣內城鄉生活用電同價。 第七條? 農網改造工程的單項工程按批準的設計完成后,可報請項目法人驗收。 第三章? 驗收依據 第八條? 國家對各省(區、市)農網改造工程驗收的依據為: 1.國家計委批復的農網改造“兩改一同價”方案; 2.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水利部和國家電力公司下發的有關農網改造的文件、通知和規定; 3.各省(區、市)農網改造的實施方案及年度計劃; 4.各省(區、市)農網改造工程內容和概算調整的批準文件。 第九條? 各省(區、市)對其各縣農網改造工程驗收的依據為: 1.省(區、市)計委(計經委)批復的農網改造方案及省(區、市)物價局(委員會)制定的城鄉用電同價分解方案; 2.國家計委轉發國家電力公司的《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技術原則》; 3.各縣(區、市)農網改造的實施方案及年度計劃; 4.各縣農網改造工程內容和概算調整的批準文件。 第十條? 項目法人對農網改造工程單項工程驗收的依據為: 1.項目法人批準的全部設計文件; 2.國家及電力行業有關技術標準和驗收技術規范。 第四章? 驗收內容 第十一條? 國家對各省(區、市)農網改造工程驗收的內容包括: 1.省計委(計經委)、物價局(委員會)對各縣農網改造的驗收報告; 2.項目法人對單項工程的驗收報告; 3.全省城鄉用電同價情況的報告; 4.全省農網改造工程財務和效益分析報告; 5.全省農網改造工程的現場檢查報告; 6.全省農網改造工程的審計報告。 第十二條? 各省(區、市)對其各縣農網改造工程驗收的內容包括: 1.項目法人對全縣農網改造工程單項工程的驗收報告; 2.鄉鎮電管站改革情況報告; 3.全縣城鄉生活用電同價情況的報告; 4.全縣農網改造工程財務分析報告; 5.全縣農網改造工程的現場檢查報告; 6.全縣農網改造工程的審計報告。 第十三條? 項目法人對農網改造單項工程驗收的內容包括: 1.單項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 2.單項工程的建設管理情況報告; 3.單項工程的財務分析報告。 第五章? 驗收程序 第十四條? 驗收主管單位接到報請驗收報告后,要組成驗收委員會,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委員會要推薦產生驗收委員會主任,制定具體的驗收大綱。 第十五條? 各級驗收工作均采用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和現場抽查的方式進行。 第十六條? 各級驗收委員會要重點對工程質量、技術資料、資金管理等進行檢查驗收,同時要特別注意對城鄉用電同價工作完成情況的驗收。 第十七條? 驗收委員會要對其驗收的工程或項目形成正式驗收意見,驗收結論由驗收委員會主任簽字后生效。 第六章? 有關問題的處理 第十八條? 對于嚴重違反工程建設程序,工程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或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的項目,不得通過驗收。 第十九條? 驗收中發現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在資金使用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由于設計失誤、論證不足或設備、施工問題影響工程質量的,要追查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驗收中發現程序不健全項目,以及環保、安全、衛生、消防等單項不合格的項目,必須限期整改。驗收主管部門應隨時了解整改情況,適時組織復驗。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各省(區、市)計委(計經委)、農網改造項目法人要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國家計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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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委關于印發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驗收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1-04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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