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電力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健康有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能源〔2006〕661號)? 各有關單位: 2002年6月以來,我國出現了新一輪電力供應緊張局面,為盡快緩解電力供需矛盾,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電力建設,全國電力開工和投產規模快速增加,電力供應能力明顯提高,供需矛盾初步得到緩解。但是,在加快電力建設的同時,電站建設無序、電源結構不合理、電力建設質量下降、安全事故增多、電網建設滯后等問題突出,發電設備生產與供應也極不均衡。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國發〔2006〕11號)文件精神,保持電力工業健康有序發展,針對當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快電力結構調整步伐。經研究,現將有關情況和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電力建設快速發展,供需矛盾緩解 (一)電力供應能力保持較高水平。2004年底,全國發電裝機4.42億千瓦,比上年增長5100萬千瓦,2005年發電裝機突破5億千瓦。2005年全國發電量2474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3%。截至目前,全國已連續40多個月平均發電量增長速度超過兩位數,“十五”期間平均電力彈性系數達1.5,電力增長速度高于GDP的增長。 隨著發電裝機的快速增長,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有所下降,2005年為5411小時,同比下降29小時。由于2005年全國各主要河流來水好于往年,水電機組利用小時同比增長189小時;水電增發以后,火電增幅較去年同期有所回落,發電小時同比下降109小時。與此同時,全國“西電東送”等跨區跨省送電成效顯著,累計交換電量250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0.9%。 (二)用電需求快速增長,高耗能用電增速趨緩。2005年全社會用電量2468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45%。用電結構仍以工業為主,且比重略有增加,達73.1%,增幅雖比上年回落3.9個百分點,但仍高達13.37%。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增幅最快,達283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6.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7.2個百分點。在電價上調和控制高耗能產品措施實施后,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勢頭受到遏制,高耗能產業比較集中地區的用電負荷增速趨緩。 (三)電力建設繼續得到加強。2005年全國新投產發電裝機6602萬千瓦,其中水電1128萬千瓦,占17.1%,火電5465萬千瓦,占82.8%,風電8萬千瓦,占0.12%。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24000公里,變電容量13000萬千伏安。靈寶背靠背直流輸電工程、西北750千伏示范工程和貴廣交流輸電工程等一批重點電網工程陸續投產,全國六大電網已實現聯網,電網輸電能力進一步增強,網架結構進一步優化。 2005年國家核準電站項目139個,總規模11800萬千瓦(水電2705萬千瓦,火電8715萬千瓦,核電330萬千瓦,風電50萬千瓦),其中11410萬千瓦已開工建設。 (四)電力供應緊張形勢有所緩解。當前全國電力供需緊張形勢有較大改善,但部分地區季節性、時段性拉閘限電現象依然存在,主要集中在華北、南方和華中的部分地區,華東緊張局勢明顯緩解,東北、西北地區電力供需基本可以平衡。2005年全國總體呈現“前緊后松”的狀態,一季度共有26個省(區、市)反映有拉閘限電現象,二季度減少到18個,年底減為5個。 預計2006年將是我國電力供需狀況的轉折點,電力供需矛盾可基本緩解,但季節性電力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仍將存在。2007年以后,全國電力裝機不足的局面將得到根本扭轉,除少數地區用電高峰時段外,全國大部分地區可實現電力供需平衡,并略有盈余。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電站無序建設。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國家有關部門采取了加強規劃、優先安排合規項目、通知或公告停工違規項目等一系列措施,并引入專家集中評議的方式,開展違規項目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消化(核準)違規項目4283萬千瓦;另有4600萬千瓦暫按緩建處理,納入2006、2007年建設規劃;剩余3400萬千瓦按停建處理。總體上看,電力行業無序建設、盲目布點的勢頭得到了一定遏制,違規電站清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雖然違規建設電站的勢頭得到遏制,但是部分地區的違規項目仍未按要求緩建或停建。有些地區和企業對國家清理違規電站項目工作不能正確認識,有抵觸情緒。一些地方和企業仍在繼續建設違規項目。 (二)電源結構不合理。由于電力供應緊張,促使各地燃煤機組大量建設,小機組關停步伐明顯放緩,企業自建燃油機組現象增多,造成部分地區燃煤和燃油小機組比重增高,煤電比重進一步增加。另外,還有不少電力項目以供熱或綜合利用的名義,建設小火電機組。2004年底,全國0.6-5萬千瓦火電機組有3796臺,共計4666萬千瓦,另有不上網的單機0.6萬千瓦以下小火電機組近1500萬千瓦,還有燃油機組約2500萬千瓦,均呈上升趨勢。 這種狀況惡化了電源結構,增加今后結構調整的工作難度,而且也不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利于保護生態環境。 (三)電網建設相對滯后。電力供需快速增長,加之違規電源項目盲目建設,電源電網建設不協調的問題再次顯現。部分電網網架結構不夠堅強,出現了“窩電”和缺電并存的現象。京津唐的冀北地區、遼寧的營口地區、浙江的臺州、溫州地區、河南的豫北地區、四川的川西地區等均出現了因網架結構原因、輸電斷面受限而拉限電的情況。配電網問題也十分突出,北京、廣州、杭州和蘇州等大城市,兩年前實施的城網改造工程已不能滿足用電需求增長的需要,線路、變壓器超負荷運行時有發生。中西部地區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滯后,尚不能滿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四)電力設備生產增長過快,設備訂貨過于集中。按基本立足國內組織生產計算,當前國內29家大中型發電設備制造企業生產能力約為5000萬千瓦左右,其中:水電1000萬千瓦左右,火電4000萬千瓦左右。通過擴大電站設備生產外包比例,2005年完成發電主機設備約8700萬千瓦,比去年同期增長30.4%,全國發電設備制造企業已超負荷運轉,大部分電站設備鍛件靠進口解決。 據統計,2006年合同訂貨的發電設備多達1.41億千瓦,2007年為6700萬千瓦。由于合同訂貨過于集中,按現有的國內設備制造能力,大量發電設備的鑄鍛件和配套件仍將靠進口解決。一些違規項目仍在向廠家催交設備,影響了規劃內項目的正常交貨。隨著電站建設高峰過去,很可能出現國內發電設備制造企業制造能力放空、大起大落的問題。 (五)電力建設質量和安全隱患不容忽視。近來電站建設規模很大,項目趕工期、片面追求速度的現象比較普遍。電站設計、建設施工和設備制造企業均超負荷運轉,帶來的各種隱患不容忽視。2005年電力建設工程發生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達12起。特別是一些違規項目為造成既成事實,脫離客觀條件壓縮工期,不顧國家三令五申,違反質量和安全規程規范,引發了重大安全事故,暴露出不同程度的質量和安全問題。 這些質量和安全隱患形成一批“問題”電站。在現階段集中反映在工程施工和設備質量等方面,投產后會引發電力設備運行不穩定和可靠性差的問題。加上違規項目布局和結構上的不合理,勢必影響電力系統的整體安全穩定水平,引發大面積停電事故的風險增加。 三、采取有力措施,促進電力工業健康發展 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確定的201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的奮斗目標,以及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具體要求,“十一五”期間電力工業在保持穩定有序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電力保障的同時,還要把工作重點轉到加快電力結構調整步伐,降低能耗水平,保護生態環境,努力提高機組健康狀況和安全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上來。因此,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電力規劃,實現有序發展。結合“十五”后兩年電力工業實際和清理違規項目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完善“十一五”各區域電力規劃,引導電站項目有序發展。2006和2007年電站項目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的規劃(備選方案)安排建設,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按照規劃有序安排項目前期工作,并做好項目申報和項目管理等工作。2008年及以后的具體建設項目將根據規劃以及市場發展實際情況進一步研究確定。 隨著發電裝機的不斷增加,要高度重視電網建設,保持電源與電網、輸電與配電的協調同步發展。加強區域網架、跨區輸電線路和西電東送輸電通道的建設,繼續推進西電東送、南北互濟,努力實現更大范圍的資源優化配置,促進區域間協調發展。加強城鄉配網建設,抓緊解決大中型城市電網配電能力不足的問題,不斷提高供電的可靠性。各電網企業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近期電網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要求,抓緊開展相關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給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各地政府相關部門要組織當地電網企業和主要用戶,結合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提出本地區電網,重點是城鄉配電網的發展規劃與近期的建設方案。 為提高輸電資產利用效率,降低輸電成本,針對電網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電網企業要加強管理,通過采用先進輸電技術,努力提高現有輸電設施的輸電能力,力爭在“十一五”期間將現有各電壓等級輸電能力的平均水平提高15-20%。 (二)繼續做好清理工作,規范建設秩序。為保持電力工業的有序健康發展,最大程度地消除違規項目帶來的危害,各地區及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堅決制止電站項目無序建設意見的緊急通知》(國發〔2004〕32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電站項目清理及近期建設安排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5〕8號)有關要求,各司其職,嚴格把關,加大執法監督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違規電站清理的后續工作,促使違規項目按照清理意見停建、緩建,維護正常電力建設秩序。各地國土、環保、交通和水利有關職能部門及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對未納入規劃和不在規劃期內的違規項目,不予辦理相關手續;電網企業不得為違規項目接入系統;銀行及金融機構要停止對其發放貸款;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要求,繼續認真督促銀行金融機構認真執行《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把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對電力項目貸款審批和發放的政策切實落實到位,并進一步加強檢查力度,做好清理的后續工作。 為保持電力設備生產和供應的穩定,避免出現設備制造企業生產運行的大起大落,電力設備廠家要進一步強化法制觀念和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妥善處理與違規項目簽訂的無效合同,并按照國家的規劃安排生產。 各地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及相關電力企業要研究具體措施,做好電站清理的善后工作,妥善處理違規電站建設的遺留問題。 (三)加大關停力度,著力結構調整。按照國家電力發展規劃,要重點實施高效、清潔發電工程,加大工期較長的水電、核電等清潔電力的開發力度,提高水電等清潔能源在電力結構中的比重,積極推進火電機組“上大壓小、上煤壓油”等工程。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電源情況,逐步關停拆除能耗高的火電機組,在逐一落實關停機組的基礎上,制訂可行的關停實施方案,切實做好小機組關停后的有關工作,加快凝汽式小火電及燃油機組的關停步伐。力爭“十一五”期間關停5萬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小機組1500萬千瓦,關停老小燃油機組700萬千瓦的目標。各地發展改革委、國土、環保和水利部門要積極配合,采取必要的措施,推進小機組關停工作的順利實施,促進電力結構調整。對于已到關停期限的小機組,電網企業及相關單位不得再收購其發電量。 (四)調整發電調度規則,實施節能、環保、經濟調度。為貫徹落實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要把節約能源作為基本國策,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實現“十一五”期間節能降耗的目標,促進電力工業結構調整,需要對電力市場交易模式和現行電力調度規則進行必要的調整。要改變對各類機組平均分配利用小時數的舊調度模式,優先安排可再生、高效、污染排放低的機組發電,限制能耗高、污染大、違反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的機組發電。重點對火電機組進行優化調度,鼓勵煤耗低、排放少、節水型機組發電;已到關停期限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機組,不得進入電力市場交易,電網調度機構不得調度其發電;大電網覆蓋范圍內,以“以熱定電”名義建設的13.5萬千瓦及以下熱電聯產機組不帶熱負荷時,原則上不得調度發電。 依法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法》中有關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價、電量、上網等政策,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扶植力度,實現水電全額上網,同網同價。 當前,要根據上述原則抓緊修訂體現節能、環保、經濟的調度規則和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并盡快實施。電力監管機構要按照《電力監管條例》的有關規定,依照《跨地區電能交易指導意見》、《跨區跨省優化調度規則》和本通知的有關要求,監督指導各級電力調度機構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五)落實責任,加強電力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電力安全涉及千家萬戶,事關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為此,各級政府、監管機構和企業,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國家安監總局和電監會聯合下發的《關于切實加強電力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緊急通知》(發改能源〔2005〕1690號)要求,通力協作,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完善安全責任體系,積極排查質量與安全隱患,確保電力建設工程質量。各地有關部門要在國家的統一部署下,抓緊開展檢查各地電力工程質量和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強化電力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可靠的電力供應。 特此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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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電力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健康有序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1-04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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