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頒發《電力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通知 (電綜〔1998〕9號)
火力發電、輸變電工程的設計招投標工作經過兩年多的工程試點,在規范電力勘測設計市場、規范招投標各方的行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提高設計水平、保證設計質量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并由部組織及時進行了試點經驗的總結。 為了推動電力工程設計全面實行招投標,完善有關法規,根據國家計委制定的《國家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實行招投標的暫行規定》(計建設〔1997〕1466號),在總結工程試點經驗和制定招標文件范本的基礎上,部對1995年頒發的《電力工程設計招投標管理規定》(試行)進行了修改和補充。經征求有關單位的意見,現予正式頒發,于1998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原《電力工程設計招標管理規定》(試行)同時廢止。 附件:電力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二日 ?
電力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培育、健全電力工程設計市場,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電力行業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建和改、擴建(含以大代小技術改造)的火力發電工程以及輸變電工程的設計招投標。 第三條? 凡需報電力部或各電管局、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局審批的火力發電、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均必須通過招投標來確定設計單位。 第四條? 電力工程設計的招標和投標,不受地區和部門的限制,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不得進行干預、壟斷和保護。 第五條? 招標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二章? 招標、投標 第六條? 電力工程的設計招標由項目法人或項目所在地的網、省電力公司(以下統稱招標單位)負責組織;不能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招標的具體工作,招標代理機構履行前款職責,并向招標領導小組負責。 第七條? 招標項目應成立招標領導小組和招標辦公室。 第八條? 招標領導小組由招標單位組建,負責招標重大問題的決策。其主要職責是: (一)委派招標辦公室成員或審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 (二)審批招標、評標、定標原則及程序; (三)審定招標文件; (四)審批評標委員會成員及主任名單; (五)確定中標單位。 第九條? 招標辦公室對招標領導小組負責,成員由招標領導小組委派,其主要職責為: (一)辦理招標申請手續; (二)編制招標程序文件; (三)編制招標文件(或委托編制); (四)組建評標委員會; (五)組織開標、評標; (六)負責招標全過程的所有具體工作。 第十條? 實行設計招標的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的上一階段的前期(設計)成果已通過審查,并具有必須的基礎資料; (二)可行性研究階段招標的項目已列入國家電力建設中長期計劃,項目建議書已報國家計委; (三)初步設計階段招標的項目已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第十一條? 具備本規定第十條所述條件的項目,開始招標前必須向電力行業設計招標管理機構提出招標申請,獲批準后方可正式開展招標工作。招標申請中必須寫明以下主要內容: (一)招標單位概況; (二)工程概況及前期工作進展情況; (三)招標組織機構(招標領導小組和招標辦公室)的人員及其資歷情況; (四)招標文件編制單位(委托編標)或編制人員(自行編標)的簡要情況; (五)招標方式(擬采用議標方式時應同時附專題報告)。 第十二條? 火力發電工程的設計一般應在可研階段進行一次性招標。中標單位負責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工地設計服務,直至工程竣工的全過程勘測設計工作;可研階段已進行了設計招標的工程,初設一般不宜再招標。當有特殊情況致使原設計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可以在初設階段進行招標。 第十三條? 輸變電工程的設計一般應在初步設計階段進行一次性招標。中標單位負責完成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工地設計服務,直至工程竣工的全過程勘測設計工作。 第十四條? 設計招標的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 第十五條? 公開招標應同時在一家以上的全國性報刊上刊登招標通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要求的設計單位參加投標。 邀請招標,應向符合資格要求的若干家設計單位發出投標邀請書,參加投標的單位不得少于三家。 議標主要是通過一對一協商談判方式確定中標單位。參加議標的單位不得少于兩家。 第十六條? 設計招標一般不采用議標方式。當出現以下特殊情況之一時,可以采用議標方式,但必須按第十一條規定向電力行業設計招標管理機構提交專題報告,獲批準后方可實施: (一)國內符合資格要求并愿意參加投標的設計單位少于三家; (二)特殊單項工程的招標; (三)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失敗后,因時間等原因只能議標的; (四)招標費用與項目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因其他原因無法采用公開招標及邀請招標的。 第十七條? 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單位可以自行編制設計招標文件,也可委托有相應資格的單位編制。招標文件的內容應符合以下原則: (一)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 (二)必須符合本規定; (三)不得明文要求或暗示投標單位以低于國家或電力行業規定的勘測設計取費標準報價; (四)不得有針對某一潛在投標單位或排斥某一潛在投標單位的內容。 第十八條? 設計招標文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投標須知; (二)工程規范、技術條件及有關圖紙; (三)合同條件及有關合同文書的格式; (四)對投標文件的要求; (五)評標辦法。 第十九條? 設計招標文件發售之前,應將招標文件報電力行業設計招標管理機構核備。電力行業設計招標管理機構認為有違反本規定的,有權要求招標單位作出修改。 第二十條? 參加投標的設計單位(或聯合投標的責任方)必須是獨立的法人實體,且按要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電力勘察設計資質證書、收費資格證書、工商營業執照; (二)近五年承擔過的同類工程業績,并有良好的履約記錄; (三)近三年設計質量事故及其處理結果; (四)招標單位根據工程項目情況提出的其它要求。 第二十一條? 招標文件的編制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第二十二條? 投標單位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及有關規范編制投標文件。當對招標文件中的某些條款有疑問或異議時,應及時要求招標單位作出說明。 第二十三條? 投標單位應按招標文件中有關份數、時間、地點和密封等方面的要求遞交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可以將不滿足上述有關要求的投標文件視為廢標,但必須在招標文件中作出具體規定。 第二十四條? 設計招標以設計技術方案和服務質量的競爭為主,合理取費是保證設計質量,規范設計市場的重要條件之一;投標單位不得超出國家或電力行業規定的勘測設計取費范圍,哄抬價格或競相壓價,否則,可視其為廢標;電力行業設計招標管理機構將對違反本條規定的設計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章? 開標、評標、定標 第二十五條? 招標辦公室應制定出開標、評標、定標的具體細則和各類人員的工作紀律,報招標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六條? 開標會由招標單位主持,邀請各有關方面的人員參加。以下人員必須參加開標會: (一)招標領導小組的全體或部分成員; (二)評標委員會的全體委員; (三)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第二十七條? 招標辦公室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并報招標領導小組審批。在開標之前,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必須保密。 第二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火力發電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不應少于11人;輸變電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不應少于7人; (二)評委中五分之四的專家應從電力行業設計招投標管理機構設置的專家庫中抽選聘任,五分之一可由招標單位委派,但應符合專家的資格標準,并報電力行業設計招投標管理機構備案; (三)評委中熟悉工程設計的專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評委中同一單位的專家不得超過五分之一,同一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專家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五)評委會成員的專業構成必須與招標工程的特點相適應; (六)與投標單位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 (七)評標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人。 第二十九條? 與評標、定標有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并自覺接受監督。 第三十條? 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記名投票的方式給各投標文件打分,并在此基礎上寫出綜合評標報告,對各投標文件的共同點和特點進行簡明客觀描述,提出推薦中標單位和預備中標單位。 第三十一條? 招標領導小組應根據評標結果,以定標會的方式擇優確定中標單位。定標會由招標領導小組組長主持。 第三十二條? 中標單位確定后,招標單位應正式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將評標與定標結果報電力部電力行業招標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十三條? 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15天內簽定協議書。中標單位拒絕簽定協議書的,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招標單位拒絕簽定協議書的,應向中標單位雙倍償還投標保證金,并退還投標文件。 第三十四條? 對未中標單位,招標單位應考慮給予一定的補償(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給予補償后,可不退回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發出后10天內,招標單位必須把投標保證金退還給未中標單位。 第四章? 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五條? 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或未達到上述規模但采用進口新技術的火力發電工程和電壓等級330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的設計招投標,必須接受電力行業設計招標管理機構的管理。其他項目的設計招投標必須接受各網、省局設計招標管理機構的管理。 第三十六條? 電力行業設計招標管理機構設在電力部電力規劃設計總院。 第三十七條? 招標管理機構可派人對招標過程進行現場監督。 第三十八條? 投標單位或招標單位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一經發現,電力行業設計招標管理機構有權對其投標結果或招標結果裁定無效,并給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其他相應的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電力部已委托國家電力公司編制《火力發電、輸變電設計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范本》和《電力工程招標評標專家選聘和管理辦法》,其中有關設計招標的操作程序和評標專家的選聘與管理的內容,作為本規定的具體實施細則,與本規定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四十條? 經批準采取國際招標的項目,除按本規定執行外,還應遵守國家有關對外經濟貿易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的項目,貸款方對招投標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二條? 外商獨資或外商控股的電力項目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電力部以電建〔1995〕511號文頒發的《電力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暫行)同時廢止。其他有關電力工程設計招投標的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時,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及各網、省局設計招標管理機構可依據本規定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報電力部備案后實施。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電力工業部負責解釋。? |
您當前位置:首頁 > 正文
關于頒發《電力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1-04
來源:國家能源局
大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