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山東省物價局日前經省政府批準發出通知,公布山東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從2012年7月1日起試行居民階梯電價。《通知》要求各地周密安排,加強協調,強化監督檢查,確保階梯電價順利實施。 ????“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將逐步減少工商業用戶對居民用戶的電價交叉補貼,理順電價關系,引導居民節約、合理用電。”山東省物價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充表示,“這是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重要舉措,對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山東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明確了居民階梯電價的實施范圍與周期,即:居民階梯電價實施范圍為由山東電力集團公司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城鄉居民用戶(“一戶一表”用戶);居民階梯電價實施周期按年度執行,全年分檔電量按月度電量標準乘以月份計算,執行相應分檔的電價標準。2012年按半年的分檔電量計算。按照《通知》規定,山東省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設置每戶每月15度的免費用電基數,電費先收后返。 ????據悉,《通知》規定了居民階梯電價分檔電量和電價標準。“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按電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納電費,每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第一檔:電量每戶每月210度及以下,執行現行電價,即年用電量2520度及以下執行每度0.5469元;第二檔: ????電量每戶每月210~400度之間,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即年用電量2520~4800度部分執行每度0.5969元;第三檔:電量每戶每月400度以上,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即年用電量超過4800度部分執行每度0.8469元。對使用量控式卡表與電力公司結算的居民用戶,以年度購電量執行上述標準。 ????針對居民用電不同情況,《通知》還明確了相關配套措施。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電價政策,并要求加快“一戶一表”改造步伐,2014年7月1日起,仍未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將依據國家規定調整電價;對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已采用電鍋爐、電地熱等方式取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試行期間應執行第三檔電量加價標準的暫執行第二檔電量加價標準;對戶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第一檔電量每月增加100度;對試行期間居民用戶發生用電變更,按照實際用電月份數計算分檔電量,用電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尹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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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7月起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
發布時間:2012-07-03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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