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8日電(記者余曉潔)記者8日從全國人大環資委組織召開的紀念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頒布實施10周年座談會上了解到,我國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推進原子能和核安全立法進程。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介紹,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是我國核與輻射安全領域的第一部法律。法律實施10年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 ????“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環保部對我國現有的46臺核電機組、近6萬家核技術利用單位全面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從嚴開展安全審評、監督檢查,從嚴執法。”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說。 ????近年來,我國核電廠運行保持安全狀態,從未發生2級及以上事件和事故。隨著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有效實施,相關監管部門審評和監督能力逐步提高。截至去年底,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的國控點共有747個放射性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基本覆蓋全國重要環境敏感點。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開創了我國依法治核的新起點。但目前我國在核與輻射安全領域僅有這一部法律,有關規范原子能利用行為和核安全行為的法律仍處于空白。 ????“我國核能和核技術近年來高速發展,隨之出現了一些新的核與輻射安全問題。比如,放射性廢物處置已成為一個突出問題,有必要盡快制定原子能和核安全法,盡早完成針對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中等深度放射性廢物處置場和高放廢物處置場選址的相關規定。”中國工程院院士潘自強說。 ????核設施和高放射性廢物具有潛在風險大、事故后果嚴重的特點,公眾關注度高。近兩年全國人大代表不斷提出原子能和核安全立法的議案,要求加快完善核法律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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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正積極推進原子能和核安全立法工作
發布時間:2013-07-1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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