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業部關于發布《煤層氣勘探開發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煤規字〔1994〕第115號) 各煤炭工業管理局、?。▍^)煤炭工業廳(局、公司),各直管礦務局(公司),北京礦務局、華晉焦煤公司、華能精煤公司、伊敏煤電公司: ????根據《礦產資源法》和國家計委關于煤層氣資源勘探開發管理問題的復函(計交能〔1994〕176號),我部制訂了《煤層氣勘探開發管理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煤炭工業廳(局、公司)、直管礦務局(公司),要根據本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制訂實施辦法。在執行本規定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請及時報部規劃發展司。 ????附:《煤層氣勘探、開發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 ???? ? 煤層氣勘探、開發管理暫行規定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煤層氣資源,加強煤層氣資源勘探、開發的管理,保障煤炭勘探、規劃、設計和開采不受煤層氣勘探、開發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煤層氣是與煤伴生、共生的氣體資源,是優質潔凈的能源和化工原料。煤層氣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鼓勵對煤層氣資源的勘探與開發。 ????第三條 在生產和在建礦區內進行煤層氣資源的勘探和開發,必須應事先征得煤礦企業法人同意和煤炭工業部批準。 ????在國家規劃礦區內進行煤層氣資源的勘探和開發,應事先征求煤炭工業部意見。 ????第四條 國家對煤層氣的勘探、開發,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 ????煤炭工業部根據綜合勘探開發、合理布局的原則,對煤層氣的勘探開發與煤炭資源統一規劃、綜合勘探、綜合評價、合理開發、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工業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和實施本地區煤層氣的勘探開發規劃,依照本規定對本地區煤層氣的勘探開發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煤炭工業部對煤層氣勘探開發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制定全國煤層氣勘探開發規劃; ????2、審批煤層氣勘探計劃; ????3、審批煤層氣開發項目和頒發煤層氣開發生產許可證; ????4、對煤層氣的勘探、開發、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5、協調煤層氣勘探、開發與煤炭勘探、開采的關系。 ????第六條 對煤層氣勘探、開發與煤炭勘探、開發有爭議的,由煤炭工業部與有關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報國務院綜合計劃主管部門裁決。 ????第七條 煤層氣勘探、開發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初審后,報煤炭工業部審批。 ????第八條 國家鼓勵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勘探、開發煤層氣。 ????凡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境外)先進技術勘探、開發煤層氣的項目,統一由煤炭工業部審查批準,其具體職責是: ????1.批準對外合作區域,劃分合作區塊,確定合作方式,審批對外合作開發煤層氣總體方案。 ????2.組織國內企業與國外企業談判、簽訂和執行合作勘探、開發煤層氣的意向書或合同。 ????3.在對外合作礦區內,除煤炭工業部特別批準外,其他企、事業單位不得進入該區內進行煤層氣勘查、開發活動,也不得擅自與外國企業簽訂煤層氣勘探、開發的經濟合作協議。 ????第九條 國家鼓勵并大力支持依靠科學技術進步,積極采用現代開發技術和裝備,加強煤層氣開發的科學研究,不斷提高煤層氣的開發水平。 ???? 第二章 煤層氣的勘探 ????第十條 國務院及國務院綜合計劃部門、煤炭工業部批準的礦區總體可行性研究報告、礦區總體設計、礦區總體發展規劃及國家重點前期準備礦區范圍內的煤層氣綜合勘探評價工作,由煤炭工業部批準后實施,不再辦理煤層氣勘探登記。 ????地方煤炭礦區范圍內煤層氣的勘探,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批準,并報煤炭工業部備案。 ????第十一條 煤層氣的勘探資料應統一匯交煤炭工業部。煤層氣的地質勘探成果,由煤炭工業部審批。 ????第十二條 在礦區或井田范圍內,進行煤層氣補充勘探工作,應探明噸煤煤層氣含量大于8立方米的區域范圍及煤層氣層位,每個井田選擇不少于一個鉆孔實測滲透率、地應力、孔底及煤層溫度等有關參數,提交煤層氣儲量及資源評價的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凡發生煤層氣噴出的鉆孔,均應做為煤層氣探井。應當定時采集煤層氣井口壓力、流量、溫度等參數,同時進行成分、含量化驗,為進行氣藏評價提供依據。并及時上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工業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 在勘探中各類探井的試采應當有試采方案,試采期一般不得超過半年。試采方案和試采時間,必須經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批準。 ???? 第三章 煤層氣的開發 ????第十五條 本規定發布后,在編制礦區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礦區總體發展規劃及礦井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必須把煤層氣開發納入規劃。 ????第十六條 煤層氣的開發應充分發揮各級地方政府、企業和外商的積極性,鼓勵聯合開發利用。 ????第十七條 煤層氣生產必須領取煤層氣開發生產許可證。煤層氣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由煤炭工業部另行制定。 ????在國有重點煤礦所轄礦區范圍內開發生產煤層氣,需經國有重點煤礦同意,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由煤炭工業部批準后統一頒發煤層氣生產許可證。 ????在地方煤礦所轄礦區范圍內開發生產煤層氣,需經地方煤礦同意,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頒發煤層氣生產許可證,并報煤炭工業部備案。 ????第十八條 在煤田內開發煤層氣應遵循持續、穩定、發展的方針,堅持少投入,多產出,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原則。 ????開發工作應當先探明資源,落實煤層氣用戶,再進行開發利用,按煤層氣生產的科學程序進行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煤層氣。采用先進有效的工藝技術,增加煤層氣產量和穩產期限,爭取高采收率和最佳的技術經濟效益。 ????第十九條 煤層氣的設計、開發,必須符合煤炭礦井設計和生產的要求,不得因開采煤層氣影響煤礦的正常開采。 ????為了提高煤層氣開發設計的水平,凡報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審批的設計,均應經過有關技術部門咨詢論證。 ????第二十條 煤層氣開發建設項目的實施,必須以批準的設計為依據,統一組織,以最短的時間周期,整體配套建成。對于已開發利用的井下抽取甲烷氣體設施的礦井,在設計地面打鉆抽取甲烷時,應結合原有設施統一考慮,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條 按照配套標準,采用先進高效的施工技術,全面完成采氣、輸氣、供氣、凈化和利用的工程建設。工程建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煤層氣開發建設的各項工程實施完成后,按照設計和有關工程質量標準進行驗收。氣井投產后,應當盡快達到開發設計規定的指標。 ????第二十三條 開發煤層氣,應當加強對煤層氣研究及監測,及時、準確地掌握煤層氣動態,按開采階段進行控制和調整,做好氣井的產量接替,做到長期、穩定、均衡供氣。 ???? 第四章 煤層氣開發與煤炭開發 ????第二十四條 煤層氣勘探和開發,均應服從煤炭的開發和生產。 ????第二十五條 對于煤炭開發引起的地面塌陷或其他原因給煤層氣勘探、開發企業造成損失的,煤炭生產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煤炭生產企業因地質構造及煤層的變化修改原設計,需經原審審批單位重新批準。對煤層氣勘探、開發帶來影響的,應提前半年正式通知煤層氣勘探、開發企業采取應變措施。煤炭生產企業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七條 因煤層氣的勘探、開發給煤炭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煤層氣開發生產企業應給予煤炭生產企業以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同一區域內的煤炭企業和煤層氣企業應當密切協作,遵循互讓互諒的原則,正確處理煤炭開采和煤層氣開發的關系,應當相互交換開發計劃和必要的圖紙。 ????第二十九條 所有施工的煤層氣鉆孔(包括勘探測試孔和生產孔),都必須按規定固井或封閉,不得給采煤工作留有隱患。在煤層中不得留有鋼管及其他影響煤炭開采的物品,確實無法清除的,必須向煤炭開采部門提供準確的空間位置。 ????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工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定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報煤炭工業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 在本規定發布之前已進行煤層氣勘探、開發、生產的,應按照本規定在一年內補辦有關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由煤炭工業部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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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業部關于發布《煤層氣勘探開發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10-09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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