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辦法(試行)》及實施細則的通知 (國能局科技〔2009〕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能源領域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為規范能源領域標準化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管理辦法,結合能源領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辦法(試行)》、《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一、《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辦法(試行)》 ????二、《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三、《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國家能源局 ????二○○九年二月五日 ? ????附件一: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辦法(試行)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能源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三定”通知)及其他相關管理辦法,結合能源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根據“三定”通知,本辦法所定義的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工作包括下列范圍: ????(一)石油; ????(二)天然氣; ????(三)煤炭; ????(四)煤層氣(煤礦瓦斯); ????(五)電力(常規電力); ????(六)燃料(煉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質燃料); ????(七)核電; ????(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九)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 ????(十)能源裝備。 ????第三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組織能源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實施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指導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 ????第四條 對能源領域符合下列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一)能源工程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后評估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二)能源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或安全、衛生要求; ????(三)能源產品的生產、試驗、檢驗、包裝、儲存、運輸、傳輸、使用的方法或生產、儲存、運輸、傳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四)能源設備及系統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運行、檢修、試驗和維護的要求; ????(五)能源原料、材料、燃料、工質、控制儀表的試驗、測量、監督、質量評定和訂貨技術條件; ????(六)能源生產、建設的技術術語、符號、代號、代碼、制圖方法和技術管理要求; ????(七)能源生產和建設的安全和勞動保護要求; ????(八)能源節約、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的各項技術要求、評定方法和檢驗方法; ????(九)能源計量器具檢定要求; ????(十)能源行業其他有關標準。 ????上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關于制定國家標準的要求的,制定為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而需要在能源行業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制定為行業標準。 ????第五條 鼓勵能源領域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 ???? 第二章 標準化管理 ????第六條 國家能源局接受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指導,分工負責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工作,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國家標準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并制定能源領域實施的具體辦法; ????(二)制定能源領域的標準化規章和政策,負責能源領域標準化的宏觀管理,負責與其他部門的工作協調; ????(三)組織制定能源領域標準化發展規劃和建立能源標準體系; ????(四)組織制定能源領域行業標準; ????(五)組織實施能源領域標準,并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補助經費的籌集; ????(七)決定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條 能源領域國家標準的管理應符合《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八條 國家能源局可委托具有行業標準化管理職能的協會、聯合會和集團公司等相關機構(以下簡稱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名單見附件一)進行行業標準制定的具體組織管理工作。 ????第九條 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一)征集、申報本行業的年度制(修)訂計劃; ????(二)負責年度計劃項目的實施、技術審查和報批; ????(三)組織參加國際標準化活動,推動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四)組織行業標準出版工作,負責標準成果申報; ????(五)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辦理企業標準的備案; ????(六)承辦國家能源局委托的其他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能源領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包括全國標委會和行業標委會。 ????全國標委會由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按照《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統一管理,國家能源局配合其做好業務指導工作,充分發揮各行業協會、聯合會和集團公司的作用。 ????行業標委會由國家能源局按照《能源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統一管理,可委托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進行管理。行業標委會主要行使下列職責: ????(一)制定本專業的行業標準體系表; ????(二)提出本專業的年度行業標準立項計劃; ????(三)組織對本專業行業標準的技術審查; ????(四)開展本專業標準化培訓、標準宣貫和技術服務; ????(五)承辦國家能源局或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委托的標準化工作。 ???? 第三章 標準的制定 ????第十一條 能源領域的國家標準相關工作(包括國家標準的立項、制定、審查、報批等)由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國家能源局協助和配合做好能源領域國家標準的規劃、計劃、制(修)訂、實施、監督、檢查等工作,充分發揮各行業協會、聯合會和集團公司的作用。 ????第十二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的制定應符合《行業標準管理辦法》,行業標準的計劃立項、起草、審查、報批、編號、批準發布、備案、出版、復審、修訂、修改等工作由國家能源局統一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可委托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對行業標準的起草、審查、報批、備案、出版、復審、修訂和修改等工作進行管理,具體工作按《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開展。 ???? 第四章 標準的實施、監督和獎勵 ????第十三條 能源領域企業、事業單位應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第十四條 能源領域企業生產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時,應當在產品或其說明書、包裝物上標注執行標準的代號、編號、名稱。 ????第十五條 能源領域進口設備和引進技術必須按規定進行標準化審查。能源企業、事業單位進口的設備和引進的技術必須符合我國有關強制性標準。 ????第十六條 國家能源局負責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實施的監督。國家能源局按規定權限核準、審核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能源投資項目時,可提出標準制定或采用建議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十七條 國家能源局應協助國家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和認證認可部門做好能源領域檢驗機構和認證機構的規劃、建立和審查工作。 ????第十八條 標準屬于科技成果,對技術水平高、取得顯著效益的能源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應納入國家能源局相關科技獎勵范圍。 ????第十九條 對于符合“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獎勵條件的能源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由國家能源局和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按照《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推薦申報。 ????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能源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所需經費來源: ????1、行業、企業自籌的標準化經費。 ????2、有關企事業單位的資助。 ????3、有關社團組織的贊助。 ????4、政府部門給予的標準化補助費用等。 ????5、能源行業重點工程和科研項目列支經費等。 ????第二十一條 對政府部門給予的標準化補助費用和有關單位資助、社團組織贊助的費用,以及能源行業重點工程和科研項目列支經費,??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家能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名單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核工業標準化研究所 ????中國電器工業協會 ????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委會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中國節能投資公司 ????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 ????煤礦瓦斯治理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煤層氣開發利用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 ????附件二: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制定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標準化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根據《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石油、天然氣、煤炭、煤層氣(煤礦瓦斯)、電力(常規電力)、燃料(煉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質燃料)、核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能源裝備等領域行業標準制定。 ????第三條 行業標準是指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包括工程建設、標準樣品的制作)。行業標準不得與有關國家標準相抵觸。行業標準之間應保持協調、統一,不得重復。 ????制定能源領域行業標準,要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重點突出、科學合理;制定行業標準要有效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有利于參與國際競爭,有利于合理利用和節約資源、發展循環經濟,有利于保護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護環境,與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相互協調,有利于科學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促進產業升級、結構優化。 ????第四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和標準指導性技術文件,鼓勵行業標準制定為推薦性標準。 ????第五條 行業標準的制定包括立項、起草、審查、報批、批準發布、編號、備案、出版、復審、修訂、修改等工作。 ????第六條 國家能源局統一管理能源領域行業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可委托具有標準化管理職能的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集團公司等(以下簡稱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對行業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報批、出版等工作進行管理。 ???? 第二章 立 項 ????第七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的計劃立項,由國家能源局負責。 ????第八條 任何政府機構、行業社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制定行業標準立項申請(以下簡稱申請人),并填寫《行業標準項目任務書》(見附表1)。 ????第九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立項申請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以下統一簡稱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受理,經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審查后報送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 ????第十條 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對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報送的行業標準立項申請進行審核協調后報送國家能源局。 ????報送材料包括: ????1、行業標準項目計劃匯總表(見附表2); ????2、行業標準項目任務書; ????3、計劃編制說明(包括計劃編制的基本情況、編制原則和重點等)。 ????第十一條 國家能源局對標準化行業管理機構和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上報的行業標準立項申請進行匯總,通過網絡等方式進行廣泛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結束后,國家能源局組織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進行協調,并編制行業標準項目計劃。 ????第十二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項目計劃分為年度計劃和補充計劃,統一由國家能源局下達。 ????第十三條 行業標準項目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屬行業內專業之間的,由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負責;屬行業之間的,由國家能源局負責。 ????第十四條 對國家能源局下達的行業標準項目計劃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調整的,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可通過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提出調整申請。調整項目計劃需填寫《行業標準項目計劃調整申請表》(見附表3)。每年一月底以前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將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和項目計劃調整申請匯總報送國家能源局。 ???? 第三章 起 草 ????第十五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由標準技術歸口單位組織起草。 ????第十六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起草單位應按申請人立項要求組織科研、生產、用戶等方面人員成立工作組共同起草。 ????第十七條 能源領域標準編寫應符合GB/T1《標準化工作導則》和相關行業標準編寫要求。 ????第十八條 起草能源領域標準草案時,應編寫標準編制說明,其內容一般包括: ????1、工作簡要過程,任務來源、主要參加單位和工作組成員等; ????2、行業標準編寫原則和主要內容,修訂標準時應列出與原標準的主要差異和理由; ????3、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情況,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平的對比情況; ????4、主要試驗驗證情況和預期達到的效果; ????5、與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標準的協調性; ????6、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7、廢止現行行業標準的建議; ????8、重要內容的解釋和其它應予說明的事項。 ????第十九條 能源領域標準起草完成后,標準技術歸口單位應將標準草案廣泛征求意見,并填寫《行業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見附表4),形成行業標準送審稿。 ???? 第四章 審 查 ????第二十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送審稿由標準技術歸口單位組織審查。審查形式分為會議審查和函審,強制性行業標準須會議審查。 ????第二十一條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行業標準時,必須有全體委員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為通過。 ????標準化技術歸口院所審查行業標準時,應組織有代表性的生產、用戶、科研、檢驗、大專院校等方面的專家(至少15人)進行審查,必須有全體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為通過。 ???? 第五章 報 批 ????第二十二條 行業標準送審稿審查通過后,由起草單位整理成報批稿及有關附件,由標準技術歸口單位報送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 ????第二十三條 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對報批稿及有關附件進行復核后,符合要求的,填寫《行業標準申報單》(見附表7),報送國家能源局。 ????報送文件包括: ????1、報批行業標準項目匯總表(見附表8); ????2、行業標準申報單; ????3、行業標準報批稿; ????4、行業標準編制說明; ????5、行業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 ????6、行業標準審查會議紀要或《行業標準送審稿函審結論表》(見附表5)及《行業標準送審稿函審單》(見附表6); ????7、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原文和譯文。 ???? 第六章 批準和公布 ????第二十四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由國家能源局統一編號。 ????第二十五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由國家能源局批準和發布。 ????第二十六條 行業標準批準后,由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到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產品方面標準)或建設部(工程建設標準)備案。 ????第二十七條 國家能源局對批準后的行業標準目錄及時在網上公布,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和標準技術歸口單位應認真做好標準的宣傳、培訓和解釋工作。 ???? 第七章 出 版 ????第二十八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出版由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負責,行業標準出版單位必須是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出版機構。 ????第二十九條 行業標準公布后,標準文本至少應在標準實施前1個月出版發行。 ????第三十條 行業標準出版后,出版機構或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應將標準樣書兩份送國家能源局備案。 ???? 第八章 復 審 ????第三十一條 行業標準實施后,標準技術歸口單位應根據科學技術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定期進行復審,標準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 ????第三十二條 經復審需確認或廢止的行業標準,由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審核后報送國家能源局,經國家能源局審查同意后公布復審結果,需修訂的行業標準列入標準制定計劃。行業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后,自行廢止。 ????第三十三條 行業標準復審報送文件包括: ????1、行業標準復審工作總結; ????2、行業標準復審結論匯總表(見附表9、10、11); ????3、行業標準復審意見表(見附表12)。 ???? 第九章 修訂、修改 ????第三十四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執行中需要修訂的,按照標準制定程序列入年度計劃或補充計劃。當行業標準的技術內容只作少量修改時,以《行業標準修改通知單》(格式見附表13)的形式進行修改,按本細則第四章和第五章規定的審查、報批程序辦理。 ????第三十五條 行業標準修改報批文件包括:審查紀要和《行業標準修改通知單》。 ????第三十六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修改通知單由國家能源局批準公布。 ????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制定所需經費來源: ????1、行業、企業自籌的標準化經費。 ????2、有關企事業單位的資助。 ????3、有關社團組織的贊助。 ????4、政府部門給予的標準化補助費用等。 ????5、能源領域重點工程和科研項目列支經費等。 ????第三十八條 對政府部門給予的標準化補助費用和有關單位資助、社團組織贊助的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條 本細則由國家能源局負責解釋。 ????附表1:行業標準項目任務書(略) ????附表2:行業標準項目計劃匯總表(略) ????附表3:行業標準項目計劃調整申請表(略) ????附表4:行業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略) ????附表5:行業標準送審稿函審結論表(略) ????附表6:行業標準送審稿函審單(略) ????附表7:行業標準申報單(略) ????附表8:報批行業標準項目匯總表(略) ????附表9:行業標準復審確認項目匯總表(略) ????附表10:行業標準復審廢止項目匯總表(略) ????附表11:行業標準復審修訂項目匯總表(略) ????附表12:行業標準復審意見表(略) ????附表13:行業標準修改通知單(略) ? ????附件三: 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管理,充分發揮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作用,規范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組建和換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業標委會)是在一定專業領域內,從事行業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負責本專業技術領域內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石油、天然氣、煤炭、煤層氣(煤礦瓦斯)、電力(常規電力)、燃料(煉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質燃料)、核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能源裝備等行業的行業標委會組建和換屆工作。 ????第四條 行業標委會的工作任務、組織機構、工作程序和經費等參照《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和《全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國家能源局根據工作需要,委托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集團公司(以下統一簡稱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對行業標委會進行管理。 ???? 第二章 行業標委會的組建 ????第六條 組建行業標委會要根據經濟建設和行業發展的需要,結合行業實際,有明確的標準化工作任務。 ????第七條 組建行業標委會的基本條件 ????1、沒有相應的全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現有的全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行業標委會未包括的領域和范圍。 ????3、產品或技術在科研、開發、生產、使用和流通等領域有一定的規?;驊梅秶?/p> ????4、有適合的秘書處掛靠單位,并有相應的專業人員和辦公條件。 ????第八條 有關企業、事業單位、行業社團組織、中介機構等根據行業需要均可向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或國家能源局提出組建行業標委會的建議,并填寫《組建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請表》(見附表1)。 ????第九條 行業標委會的名稱為:×××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第十條 由有關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對有關單位提出的組建行業標委會建議進行論證、審核,將擬同意組建的行業標委會報國家能源局。 ????報送材料包括: ????1、組建行業標委會申請報告(包括組建行業標委會必要性、本專業國內外標準化的基本情況、行業標委會名稱和工作范圍等)。 ????2、組建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請表。 ????第十一條 國家能源局收到有關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報送的組建行業標委會建議后,公示一個月,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并進行行業間的協調后,予以復函。 ????第十二條 有關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收到國家能源局的復函后,對于同意組建的行業標委會,組織秘書處承擔單位進行籌建,并對組建材料進行審查核對后報國家能源局審批和備案。 ????組建材料包括: ????1、行業標委會正、副主任委員,正、副秘書長和委員名單匯總表(見附表2)。 ????2、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見附表3)。 ????3、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登記表(見附表4)。 ????4、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和秘書處工作細則。 ????5、本專業標準體系表和近期工作安排。 ????6、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秘書處印模。 ????第十三條 每屆行業標委會委員的任期為五年。 ???? 第三章 行業標委會換屆 ????第十四條 行業標委會屆滿后,應及時進行換屆。行業標委會換屆方案由有關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批復、頒發委員證書,并將換屆方案報國家能源局備案。 ????備案材料包括: ????1.行業標委會任期工作總結。 ????2.新一屆行業標委會正、副主任委員,正、副秘書長和委員名單匯總表。 ????3.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 ????4.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登記表。 ????5.行業標委會章程和秘書處工作細則修訂稿。 ????6.近期工作安排。 ???? 第四章 行業標委會委員調整 ????第十五條 行業標委會委員任期內調整,由有關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負責批復、頒發委員證書。 ???? 第五章 行業標委會分會組建和換屆 ????第十六條 行業標委會分會的組建和換屆工作由有關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負責,并將組建或換屆方案報國家能源局備案。 ????第十七條 分會名稱:×××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會。 ???? 第六章 行業標委會調整和撤銷 ????第十八條 行業標委會或分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行業標委會、分會或秘書處進行調整或予以撤銷: ????1.有違法、違規行為。 ????2.不能按時、按質完成行業標準化工作任務。 ????3.沒有相應的專業人員。 ????4.沒有經費來源或秘書處掛靠單位不提供必要的支持。 ????5.已成立相應的全國專業標委會,行業標委會無工作任務。 ????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條 本細則由國家能源局負責解釋。 ????附表1:組建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請表(略) ????附表2: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名單(略) ????附表3: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略) ????附表4: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登記表(略) |
您當前位置:首頁 > 正文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領域行業標準化管理辦法(試行)》及實施細則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10-12
來源:國家能源局
大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