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走向“質量型發展”
“我們剛拿到《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任務重,責任大。”記者剛走進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金融法制司司長劉長春的辦公室,他就向記者介紹,“與以往不同,今年的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專門設置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急需的項目’,僅是這部分,我們一個司承擔的立法項目就有10個。”
文件中的“急需”二字意味深長。劉長春說,“我們應更加積極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特別是在對待改革的問題上,法律法規要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服務,要營造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發展環境。”
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司長趙振華用“優先任務”來定義立法與改革的關系——把配合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各項改革措施修改、廢止法律法規列為優先任務。
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
兩年來,國務院先后12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取消職業資格認定、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后置等事項共800多項,同時大力推進價格改革。“改革措施出臺前,法制辦對這些事項逐項進行法律審核,對其設定依據、法律表述、是否需要修改法律法規等問題提出意見;有關改革措施出臺后,按照及時跟進、審慎穩妥的原則,對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進行清理,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據趙振華介紹,兩年來,國務院分4次共修改行政法規63部、廢止3部,4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法律39部,修改內容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市場準入、人員職業資格、政府價格管理等。
根據中央部署,今年在全國33個縣市區試點農村土地制度改革。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33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這是立法與改革無縫對接的典型。”據國務院法制辦農林城建資源環保法制司司長左力介紹,2014年底,中央作出關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的決定,立法銜接工作只有很短時間了。“即便如此,改革要于法有據、法律要積極適應改革是硬道理,我們認真梳理了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反復征求各地各部門的意見,抓緊將相關法律法規調整的方案上報國務院,確保改革試點立法工作的及時跟進。”
改革深化到哪一步,立法工作就要跟進到哪一步。劉長春說:“改革實踐是具體的、復雜的,立法適應改革不是簡單的亦步亦趨,因為并非所有的改革都需要立法配合,現行法律法規總體上是適應改革的。我們應及時跟蹤關注改革的部署和進程,找準改革可能提出的立法需求。”
“立法工作還應堅持對現有法律體系影響最小化的原則。”劉長春說,“在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中,既要考慮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也要避免對現有法律體系構成過大沖擊。如果能通過法律解釋、修改下位法等方式解決問題,那就采取這些方式,維護法律的穩定性和權威性。”
求取社會最大公約數
“多年以來,不動產登記工作始終在開展,只不過是政出多門,有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等。如今需要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進行統一登記。”談及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左力介紹,當初的首要工作就是“梳辮子”,梳理目前關于不動產登記的所有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的相關工作,充分了解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我們通過部際聯席會議與相關部門反復研究、討論,努力達成共識。”
為求取社會的最大公約數,201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還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近萬名群眾積極建言。左力介紹,“有群眾反映舊證的有效性問題,我們明確提出,以往核發給百姓的不動產登記證書一律有效。有群眾提出證書統一便民、信息查詢等方面的問題,條例確定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是規范不動產登記的行政管理,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的‘四統一’。”
智慧在民間,左力認為公開征求意見是了解實際情況、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渠道。“農民是農林城建資源環保法制司工作的重要服務對象。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他們可能很難提意見。為此,我們在糧食法公開征求意見中,主動‘接地氣’,嘗試聯系基層單位,廣泛征求種糧大戶和農民意見。這既是征求意見的過程,也是法律普及的過程,既有利于提高立法質量,也有利于后期法律的實施。”
為確保立法質量,劉長春談到了依法定程序立法的重要性。“中央對于改革的部署是明確的,對于改革實效的要求是具體的。基于此,我們一方面主動積極作為,提前介入到相關法律法規的部門起草工作;一方面堅持依法辦事,絕不能因為改革推進要求緊,就放松對立法法定程序的遵守,就同意有關部門關于不在起草階段充分征求意見的提議,相反是要抓緊法定程序不放松,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每一部法律經得起改革實踐的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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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改革深化到哪,立法工作就跟進到哪
發布時間:2015-05-18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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