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范化解 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的通知
發改能源〔2017〕14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進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將《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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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8-14
來源:國家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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