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關于注銷福建峽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證的請示》(壩監安監〔2019〕84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福建峽陽水電站總裝機容量4.38萬千瓦,屬于小水電。經對福建華電閩興水電有限公司《關于申請峽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注銷的函》(閩興生〔2019〕91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關于同意注銷峽陽水電站大壩在國家能源局大壩中心安全注冊的批復》(閩華電安〔2019〕490號)、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關于同意福建華電閩興水電有限公司峽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閩監能函〔2019〕102號)等進行審查,并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小水電大壩辦理注冊登記注銷手續有關事宜的復函》(國能綜安全〔2016〕154號),同意注銷福建峽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證。 二、請你中心依規辦理福建峽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證注銷手續,并及時將注銷情況書面告知大壩運行單位、主管單位、福建能源監管辦和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 三、自福建峽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證注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我局不再承擔該大壩的安全監管責任。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9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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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同意注銷福建峽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證的復函
發布時間:2019-12-09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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