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19年11月份,全國沒有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11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均持平。其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數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同比減少1人;發生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數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1人。 11月份,全國發生電力設備事故1起,同比持平。未發生電力安全事件,同比減少1起。 二、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簡況 (一)“11·5”內蒙古電力烏蘭察布電業局高處墜落人身死亡事故 11月5日,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烏蘭察布電業局發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勞務分包單位四川德華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作業人員,在內蒙古烏蘭察布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蘋果數據中心110千伏供電工程送電線路施工過程中,在鋼管塔上完成安裝馳度板工作任務后,下塔過程中從24米高處墜落,造成1人死亡。 業主單位及負責人: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烏蘭察布電業局,白格平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王玉成 施工承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內蒙古烏蘭察布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劉海波 施工承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內蒙古電力集團蒙電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李福榮 勞務分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四川德華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劉華平 (二)“11·16”南方電網廣東電網有限公司湛江供電局觸電人身死亡事故 11月16日,南方電網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湛江供電局發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湛江供電局2名作業人員站在高空作業車車斗內清理樹障,其中1名作業人員使用金屬修割工具修割椰子樹樹葉時,工具鋒頭觸碰到帶電運行中的10千伏絕緣A相導線并劃破絕緣外皮發生觸電,造成1人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湛江供電局, 張志強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廖建平 三、電力設備事故 ?。ㄒ唬?1·22”國家電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電力設備損壞事故 11月22日,國家電網山東省電力公司1000千伏泉城變電站發生電力設備損壞事故。11月22日16時13分,國家電網山東省電力公司1000千伏泉城變電站3號主變B相瓦斯告警,16時36分,3號主變重瓦斯動作跳閘,B相突發爆燃起火。11月23日7時23分,明火被撲滅。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蔣斌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寇偉 四、防范措施要求 2019年11月份發生一起電力設備損壞事故,暴露出部分單位汲取已發生的特高壓輸變電設備事故教訓不深刻,同類設備隱患排查不深入、治理不徹底。此外,觸電和高處墜落事故屢禁不止,“三違”現象治而不絕,反映出有關電力企業落實國家能源局各項安全監管要求不到位、風險辨識不清、防范措施針對性不強。結合當前全國安全生產形勢和歲末年初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電力工業新技術的安全發展。針對特高壓交流輸變電設備等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制定、修編相關設備技術標準和交接試驗、檢修運行規程,切實提升電力新型設備安全管理水平。要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到安全生產中,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電力企業必須全面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二)強化重要設備繼電保護的監視和處理。加強變壓器、發電機、汽輪機等重要設備的運行與維護,不斷深化設備狀態監測、精密診斷和設備設施缺陷管理,推廣利用大數據技術和設備智能診斷技術,開展集中檢修和專項整治,提升設備運行可靠性。設備投運前確認各類主保護以及在線監視系統投入正常,運行中密切監視各類報警,認真分析報警信號的原因。要將保人身放在首位,現場查看和處理異常時要開展風險辨識,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ㄈ﹪栏駡绦懈咛幾鳂I安全規定。各企業要結合國家能源局二十五項反措,制定適合本單位生產特點的高處作業安全規定。加強作業人員資格審核,嚴格落實體檢管理規定,嚴禁患恐高癥、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的人員從事登高作業。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杜絕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空作業。高處作業期間,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專職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強化現場作業全過程安全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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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事故通報
發布時間:2020-02-06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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