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能源法治工作,切實將法治精神融入能源行業管理各環節、全過程,不斷將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 一、2019年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同志高度重視能源法治建設工作,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帶頭抓好我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一)堅持黨對能源法治建設的領導。始終堅持以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根本遵循。堅持黨領導能源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確保能源法治建設的正確方向。組織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體學習時重要講話精神,以堅持和實施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為目標,全面提升能源依法治理水平。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同志作了《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能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專題黨課輔導,提高黨員干部依法治理的意識和能力。 (二)切實履行推進能源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建立健全能源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機制。成立國家能源局法治建設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同志任組長,統籌協調國家能源局系統依法治理的頂層設計、系統布局、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建立國家能源局局務會制度,將能源立法等法治建設重要事項納入局務會審議范圍,審議通過了能源立法規劃相關文件。制定《國家能源局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工作規定》,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 (三)帶頭落實能源法治建設重大任務。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召開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全局法治建設面臨的形勢,圍繞推進能源立法、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加強法治能力建設等方面,對下一階段工作作出安排。召開局推進職能轉變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深化“放管服”改革、壓減辦電時間、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以及加強信用監管等專項工作。召開局系統首次公職律師座談會,探索建立局系統內公職律師統籌協調機制,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 二、2019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系統謀劃,主動部署落實。一是制定能源依法治理時間表、路線圖。印發《能源行業深入推進依法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能源依法治理實際,明確能源依法治理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工作原則、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確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各項決策部署。二是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機制。成立國家能源局法治建設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能源法治建設重大事項,審議能源立法重大問題,督促局系統嚴格執法,協調推進能源行業普法工作。召開局法治建設領導小組首次會議,對全局法治建設工作作出部署。 (二)完善工作機制,推進能源立法。一是做好立法規劃,科學安排立法進度。印發《關于貫徹落實〈能源立法規劃(2016~2020)〉加強和改進能源立法工作的通知》,對重點立法任務作出安排。二是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水平。出臺《國家能源局立法工作規定(2019年修訂)》,對法律法規規章的立項、起草、上報等各環節作出新的規定,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是加強溝通協調,推進重點立法。形成《能源法(送審稿)》論證稿,充分聽取相關部門、企業、行業協會學會意見,促進各方對送審稿相關條款達成共識。結合電力體制改革所需,對《電力法》修訂開展研究論證。 (三)規范執法程序,實施陽光執法。一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出臺《國家能源局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二是持續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綜合運用行政處罰、情況通報、監管約談和“黑名單”等措施,著力解決行業反映強烈、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推進執法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四)暢通訴求渠道,維護人民權益。一是以人民為中心處理行政復議應訴。全年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5件、行政應訴案件6件,未發生行政復議決定被法院撤銷的情況。改進辦案程序和方式,對疑難復雜、社會爭議較大案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案件處理不僅依法依規,更強調“案結事了、定分止爭”,促進案件當事人和解、維護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二是健全行政裁決機制。制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 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通知》,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切實將行政裁決作為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重要環節。 (五)加強行業普法,營造法治氛圍。一是明確普法重點任務。印發《2019年能源行業普法工作要點》,明確年度普法重點對象和責任分工,在能源行業形成學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圍。二是多措并舉提高普法實效。加大憲法宣傳力度,組織78名領導干部進行憲法宣誓。組織開展“我與憲法”優秀微視頻征集展播活動,被全國普法辦公室評為優秀組織獎。印發《關于定期組織工作人員旁聽庭審的通知》,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定期法治培訓制度。組織領導干部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旁聽法庭庭審,增強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廣能源行業典型普法經驗,選取優秀案例刊登在中國能源普法網站等宣傳平臺。 (六)規范文件管理,提高決策水平。一是嚴格做好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定《國家能源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規定》,對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范圍、標準、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2019年完成45件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從源頭上防止違法文件出臺,確保規范性文件沒有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不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義務。二是積極開展能源法規政策文件“立改廢”。制定《國家能源局2019年規范性文件工作計劃》,嚴控文件數量,嚴把文件質量。組織對我局和原電監會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形成需保留、廢止、修改的文件目錄。三是擴大聽取意見范圍。出臺《國家能源局關于在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意見的通知》,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的意見建議,保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在行政決策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保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七)優化營商環境,釋放法治紅利。一是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關于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實施的通知》,提出了認真領會學習、廣泛開展宣傳解讀、全面清理現行規定、嚴格落實分工方案等要求,明確了貫徹落實條例的具體舉措、完成時限、擬出臺配套政策和責任單位,確保條例在能源領域有效執行。二是壓縮“獲得電力”時間。牽頭負責壓減辦電時間,2019年 “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實現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三零’服務,將辦電時間壓縮至30個工作日以內”的任務目標已實現,累計完成小微企業接電約22.3萬戶,為用戶節省投資約167億元。“獲得電力”指標排名全球第12位,兩年來累計提升86位次,為中國營商環境全球排名躍居全球第31位、連續2年被世行評選為全球優化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個經濟體之一作出貢獻。 三、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將圍繞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緊扣能源中心工作,全面推進能源法治建設,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進能源立法與發展改革相協調,努力實現能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提供法治保障。 (一)全力推進能源立法。推進重點立法項目取得實質性突破。加強統籌協調,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凝聚各方共識,有序、有效、有力推進《能源法》《電力法》《國家石油儲備條例》等重點立法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加快政策文件“立改廢”進程,健全能源法律制度體系,掃除改革障礙,鞏固改革成果,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二)持續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將能源依法治理貫徹到能源監督管理各環節。健全重大決策事項的規則和程序,完善重大決策專家論證、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規范自由裁量權。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運用好12398能源監管熱線,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三)進一步推進能源行業普法。強化法治意識、提高法治能力。充分依托能源行業普法機制,嚴格落實定期法治培訓制度和庭審旁聽制度,推進普法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根據不同對象,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 國家能源局 2020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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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20-04-22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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