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電力安全監管工作相關課題研究,根據國家能源局有關規定,從即日起開展研究課題承擔單位公開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課題申報單位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等經審查符合投標資格的單位。 (二)課題申報單位必須具有完成課題項目所必備的人才資源和物質條件,具有較強的專業研究能力和承擔政府機關課題研究的經驗和基礎。 (三)課題申報單位應提供既往業績、研究人員素質和技術能力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四)課題申報單位曾參與過能源領域相關課題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質量較高、信譽良好。 (五)課題申報單位在以往參加電力安全監管司的課題研究中,因申報單位的原因存在評審未通過、延期等現象的,不得參與本次申報。 (六)課題負責人應該是課題申報單位全職工作人員或外聘工作人員,是課題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對課題項目具有持續跟蹤研究的能力。 (七)課題研究成果要求對行業創新發展、政策制定有借鑒和指導價值。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創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力,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和有關行業政策。 二、申報時間和方式 (一)申報時間:2020年4月30日—5月20日,請選擇可在5月20日前送達的方式(以郵戳和電子郵件日期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報方式:申報研究課題的單位需如實填寫《課題申報表》(見附件1),申報書內容應符合附件2有關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將視為無效申報。 (三)申報材料寄送:申報表一式四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在申報截止時間前郵寄至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并發送電子郵件。申報材料寄出或發郵件后,及時與聯系人確認。郵寄地址和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三、其他事項 (一)課題應在合同期規定時限內完成結題評審。 (二)我局將組織專家對投標單位進行評審,入選名單預計于2020年7月上旬在國家能源局網站公布。 (三)課題研究經費由財政預算內資金資助,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歸國家能源局所有。
附件:1.課題申請表 ????? 2.課題有關要求
電力安全監管司 2020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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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關于2020年度征集研究課題承擔單位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0-04-29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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