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積極推進山西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近日,山西能源監管辦組織編寫了《山西獨立儲能和用戶可控負荷參與電力調峰市場交易實施細則(試行)》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其目的是進一步拓展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消納空間,降低全社會用能成本。
據了解,“十三五”期間,山西新能源裝機持續快速增長,截至2020年7月,新能源裝機占省內裝機比例高達31.07%,新能源消納已逐步從時段性困難過渡到全時段困難,推動獨立儲能、電價敏感高載能企業和柔性可控負荷用戶參與電網調峰,促進源、網、荷、儲深度融合,即符合市場意愿,又可以減少對大電網調峰和容量備用需求。
此次山西制定的實施細則呈現5大特點,一是市場主體種類齊全,包括獨立儲能、獨立用戶、售電公司、輔助服務聚合商、獨立輔助服務供應商等多種市場主體,旨在充分挖掘各類調節資源;二是交易品種豐富,在現有輔助服務市場日前組織報量報價、日內調用的基礎上,拓展引入中長期雙邊協商和掛牌交易機制,支持新能源企業和獨立儲能、用戶可控負荷市場主體之間“點對點”定向消納;三是獨立儲能和用戶側優先調用,為提高火電機組發電效率,降低調峰成本,深調市場啟動后,優先調用性價比更高的獨立儲能和用戶側資源,同時,針對執行峰谷電價用戶,合理設置不同補償價格區間,引導用戶改變用能習慣;四是基線負荷計算科學,基線負荷作為判斷可控負荷參與調峰響應的基準至關重要,細則通過綜合近期歷史負荷、歷史同期負荷、相鄰時段負荷、不同日負荷率比等參數精準計算得出;五是補償分攤機制合理,根據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指標,推導計算發電企業和市場化用戶分攤占比,同時通過每個時段響應量和全天總響應量兩個維度綜合判斷用戶是否達到日前申報計劃,確保分攤公平,收益合理。
下一步,山西能源監管辦將在國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指導下,按照“試點先行,穩妥推進,逐步推廣”的原則,優先選擇技術條件成熟的企業落地實施,確保該項工作有序高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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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啟動獨立儲能和用戶可控負荷參與電力調峰市場交易建設工作
發布時間:2020-08-21
來源:山西能源監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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