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0年6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增加3人。其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4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3起、死亡人數增加5人;發生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2起、死亡人數減少2人。 6月份,未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同比持平。發生電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增加1起。 6月份,全國未發生較大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二、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簡況 (一)“6·12”國家能源集團國電貴州電力有限公司安順發電有限公司坍塌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6月12日,國家能源集團國電貴州電力有限公司安順發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安順發電有限公司專業分包單位河南華泰建設有限公司,在拆除1號爐冷灰斗內腳手架作業過程中,爐膛內臨時搭建的運輸通道坍塌,通道上4名專業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墜落至爐底關斷門上方,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電安順發電有限公司,白江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電貴州電力有限公司,李巧玲 專業分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河南華泰建設有限公司,侯強 (二)“6·17”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觸電一般身傷亡事故 6月17日,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建設的35千伏呂平~龍邦輸電線路工程,施工單位河南恒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架設新建006號桿~014號桿之間線路,交叉跨越10千伏龍靖線施工前,1名施工人員未經停電、驗電登上交叉跨越運行中的10千伏龍靖線掛接地線時,觸電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靖西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黃祥偉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陶先文 施工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河南恒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朱雪峰 (三)“6·18”國家能源集團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吉林江南熱電有限公司容器爆炸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6月18日,國家能源集團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吉林江南熱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吉林江南熱電有限公司專業分包單位哈爾濱龍陽電力冶金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在檢修2號爐2號磨煤機時,檢修作業人員更換磨輥軸承室密封膠圈后,在監護人員未在現場的情況下,采用具有危險性的氧氣進行回裝充壓實驗,發生爆炸,潤滑油密封膠圈壓片炸裂飛出將現場1名專業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頭部和右手擊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負責人:國電吉林江南熱電有限公司,徐宏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祝文東 專業分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哈爾濱龍陽電力冶金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張彬 (四)“6·23”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西夏熱電有限公司中毒和窒息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6月23日,寧夏電投西夏熱電有限公司西夏熱電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2人死亡。西夏熱電公司二期貯煤筒倉空氣炮噴嘴改造施工過程中,專業分包單位河北宏山重工有限公司4名作業人員在明知貯煤筒倉存在有毒有害氣體的情況下,未經許可擅自進入5號筒倉內外壁夾層進行安裝作業,造成2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寧夏電投西夏熱電有限公司,張超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褚偉 專業分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河北宏山重工有限公司,楊小萍 (五)“6.26”浙能集團溫州發電有限公司坍塌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6月26日,浙能集團溫州發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溫州發電有限公司在3號大灰庫清灰過程中,清灰施工勞務分包單位新天一集團有限公司1名作業人員被坍塌的灰堆掩埋,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負責人: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公司,劉為民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孫瑋恒 勞務分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新天一集團有限公司,葛昌雨 三、電力安全事件簡況 (一)“6·24”國家電投集團山東核電有限公司海洋核電廠發生機組跳閘事件 6月24日,國家電投集團山東核電有限公司海陽核電廠發生機組跳閘事件。6月24日21時14分,海陽核電廠處理1號機組勵磁系統通道一故障缺陷過程中,維護人員恢復勵磁通道一控制測量通訊板電源輸出線時,電源線針腳觸碰插座金屬外壁,24V電源正極接地,導致通道一、通道二與備用手動通道全部失電,觸發勵磁系統故障,造成機組非停,損失出力123.8萬千瓦。6月25日5時50分,機組恢復并網。 事件發生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山東核電有限公司,吳放 事件發生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中電投核電有限公司,嚴嘉鵬 四、監管要求 6月份全國電力人身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環比、同比均小幅增加,5起事故有4起是發生在燃煤發電廠檢修維護或技術改造作業期間,暴露出業主單位對施工人員的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施工單位作業前未開展有效的安全風險辨識,擅自擴大范圍、安全措施不確認即開工的頑疾屢禁不止。為有效防范同類事故,針對近期全國電力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強化檢修技改和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各企業要高度重視現場作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現場工作負責人監督和監理旁站責任落實,嚴格施工方案現場實施過程管理,強化作業流程全過程安全管控,合理安排大修和技改工序,關心作業人員思想動態,避免夜間、節日等特殊時段和高溫潮濕惡劣環境下連續作業。 (二)加強對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的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治理。檢修單位要組織做好對作業危險源辨識和風險管控的工作,特別是腳手架、高空、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要嚴格落實“三措兩案”要求,嚴格執行報批手續,涉及人身、電網安全的消缺作業,要編制專項方案并提級監護,做好事故預想,采取針對性的防范措施,確保人身和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維護單位要履行設備巡查維護的職責,發現隱患要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按規定及時消除,避免隱患擴大升級為事故;業主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派出治理機制,做好高風險作業方案的審批工作和現場安全的監護工作,確保風險可控、在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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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事故通報
發布時間:2020-08-27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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