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20〕17號)要求,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加強電力行業危化品儲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安全〔2020〕85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從文件出臺背景、內容等方面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8月4日,黎巴嫩貝魯特港口區發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8月5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召開了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議并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吸取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即開展全國危化品儲存安全專項檢查治理,加強其他行業領域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長期以來,電力行業因電能生產工藝需求,存在液氨、氫氣、燃油、燃氣等危化品,其中液氨等危化品存儲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部分區域、企業安全風險依然突出。 在此背景下,為落實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部署,結合電力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通知》。 二、主要內容 針對電力行業危化品安全管理及當前電力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通知》提出了做好電力行業危化品儲存等安全防范的工作措施,具體如下。 一是強調危化品儲存使用的隱患排查,要求重點排查行業內危化品罐區管網及相關設備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要建檔立冊,制定落實整治管控和搶險救援措施。 二是強調保障危化品設備正常運行,要求健全完善危化品設備制度規程并嚴格執行,強化應急演練及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三是強調提升危化品本質安全水平,要求加快推動燃煤發電廠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及危化品系統自動化控制和安全儀表系統升級。 四是強調統籌做好電力安全生產工作,要求重點抓好迎峰度夏、防汛救災及恢復重建等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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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電力行業危化品儲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0-09-30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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