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辦法》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20〕79號)要求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電廠與電網簽訂了合同,與文件里的內容不符合,是按照合同還是按照文件執行? 留言時間:2021.1.25
答復: 您關于“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辦法文件咨詢”的留言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辦法》(國能發監管〔2020〕79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2021年1月1日起,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應按照《辦法》要求執行。2021年1月1日前,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可按照當期有關政策規定和雙方約定執行。 答復時間:2021.1.15 答復單位:監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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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方式改變時間節點問題
發布時間:2021-02-05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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