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建成的3MW光伏電站,屬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項目,原并入一家企業內網運行,自發自用。現因原并網企業全面停產,我們能否申請全額上網或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運行方式?手續如何辦理?用電上網收購電價有何規定? 留言時間:2021.6.3
答復: 根據《財政部 科技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財建〔2009〕397號)第八條“用戶側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原則上自發自用,富余電量及并入公共電網的大型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均按國家核定的當地脫硫燃煤標桿上網電價全額收購”相關規定,用戶側并網的金太陽示范項目的并網方式可以是“全額自發自用”,也可以是“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其中余電上網按當地脫硫燃煤標桿上網電價執行。你提出的3MW金太陽項目也是分布式光伏項目的一種,考慮到分布式光伏的管理采取備案制,具體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建議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咨詢備案變更的具體手續,并與電網公司做好新的并網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簽訂等相關工作。 答復時間:2021.6.10 答復單位:新能源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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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金太陽光伏可否變更并網方式問題
發布時間:2021-06-22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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