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縣(區)能源管理部門要根據疫情情況于8~9月對所核準電力建設工程開展“四不兩直”督導檢查工作,但《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按照國家能源局授權實施轄區內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各市、縣(區)能源管理部門檢查的依據什么? 留言時間:2021.9.18
答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修訂,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第三條中明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2.《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17〕1986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中明確“(三)落實地方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地方各級政府電力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履行地方電力安全管理責任,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督促指導電力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電力安全生產管理”以及“(四)完善電力安全監管體系。......地方各級政府電力管理等有關部門積極協助配合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監管機構,構建上下聯動、相互支撐、無縫對接的電力安全監管體系”。 綜上,各市、縣(區)能源管理部門作為電力等能源行業的地方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按照國家能源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切實履行好地方電力安全管理責任,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答復時間:2021.9.26 答復單位:安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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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咨詢
發布時間:2021-10-12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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