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您好,我是國網郫都供電公司做裝表接電工作的員工,在平常會處理到因為電力設備故障,導致電能計量裝置計收錯誤的情況,所以需要我們計算差錯電量后,移交給其他部門對用戶進行電量追補。請問除了1996年10月08日電力工業部(現已撤銷)頒布的第8號文件第81條以外,還有沒有類似關于供電企業對客戶差錯電量計算的法律法規。或者我可以去哪里找到相關行業規定? 留言時間:2021.11.26 ? 答復: 目前,《供電營業規則》(電力工業部令第8號)尚在生效中,第81條對電能計量或計算出現差錯的處理方法進行了明確規定。電力行業標準《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16)的部分條款也涉及相關內容。此外,我國部分省份也出臺了相關地方標準,如上海市《電能計量差錯的退補電量核算方法》(DB31/T 748-2013),請您參考研究。 答復時間:2021.11.30 答復單位:市場監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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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電能計量裝置故障差錯計算的咨詢
發布時間:2021-12-07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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