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根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36號)第四條第二項“本辦法所稱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是指對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的規定,具體咨詢以下問題:1.對于純電力埋管工程(不包含電纜敷設、配電箱等),是否需要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2.對于非純電力埋管工程(包含電纜敷設、配電箱等),是否需要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3.配電工程中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具體怎么適用(是否需要設,怎么設)? 留言時間:2022.6.13
答復: 依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號)有關規定,從事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范圍內的電纜敷設、配電箱等配電工程中的電力設施安裝、維修、試驗的單位,應取得相應等級和類別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純電力埋管工程(不含電纜敷設、配電箱等)不需要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答復時間:2022.6.15 答復單位:資質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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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有關問題的咨詢
發布時間:2022-06-21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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