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電力并網運行管理規定》《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結合西藏地區資源稟賦、源網結構等實際情況,于2022年12月27日正式印發《西藏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西藏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標志著我國電力輔助服務管理體系已實現系統全覆蓋。 西藏電網電源結構以水電為主、光伏為輔,發電出力受氣候影響大,且電網網架結構相對薄弱,運行控制難度大。特別是隨著大量光儲項目投運,亟須對并網主體加強規范引導,建立適應新形勢的輔助服務分擔共享機制。西藏“兩個細則”針對大規模儲能投運后西藏電網運行特點和需求,進一步優化技術要求和考核指標,建立起包括西藏自治區、地兩級調度的裝機容量20MW及以上的直調水電、地熱、生物質電站,10MW及以上的風電、光伏、光熱場站,儲能容量 10MWh及以上新型儲能,能夠響應電力調度指令的可調節負荷等主體在內的并網運行和輔助服務管理體系。西藏“兩個細則”的印發將積極引導并網主體進一步提高運行管理水平,主動參與電網調節,有效保障西藏電力供應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和能源低碳轉型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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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兩個細則”正式印發 電力輔助服務管理體系實現系統全覆蓋
發布時間:2023-01-10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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