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能源局整體工作部署,東北能源監管局于近日圓滿完成了國家能源局轉辦的關于蒙東地區電力領域綜合監管發現案件線索的行政處罰工作。
國家能源局共向東北能源監管局轉來21件案件線索,在現場調查過程中,東北能源監管局新發現案件線索3件,合計立案24件,作出處罰16件(含并處沒收違法所得8件),全部罰沒金額205.62萬元。目前,已全部完成罰沒款收繳工作。
近年來,東北能源監管局持續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在此次行政處罰中,2家供電企業及其下屬多家電力施工企業成為被處罰對象,處罰事項更是涵蓋了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違法轉(分)包以及超越許可等級承攬電力工程等多種違法行為,尤其是對個別供電企業涉嫌“三指定”行為的行政處罰,進一步擴大了能源監管機構的社會影響力。
東北能源監管局于2023年11月便啟動了相關的立案調查工作,在收到相關案件線索材料后,立即召開專題會議,組織研究討論,為確保此項工作能夠按時高質量完成,局內相關部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確定責任分工,按照案件線索分組開展工作,按照完成時間倒排工期。
現場調查開始前,調查組同志根據已知情況,要求各有關單位補充相關材料;隨后,抽調全局各處(辦)骨干力量分兩組開展現場調查;現場調查期間,調查組通過查閱資料、詢問工作人員、走訪用戶以及核對財務賬目等方式開展工作,共現場走訪供電企業7家,施工單位10家,與用戶座談3次,收集補充各類證據材料40余份,詢問人員30人次,制作詢問筆錄20余份;現場調查結束后,積極做好行政處罰審理會議前相關準備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市場監管司請示匯報;最終,圓滿完成了此次行政處罰的全部工作。
下一步,東北能源監管局將按照國家能源局的相關工作要求,針對東北區域內能源領域違法行為,持續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工作的全面提升。(撰稿人:郭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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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能源監管社會影響推動行政執法全面提升
發布時間:2024-03-12
來源:東北能源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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