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有關工作要求,近日,南方能源監管局組織轄區內有關企業報送2023年代理購電業務開展情況,持續加強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監管。
本次非現場監管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根據省級電網企業、配售電企業和電力交易機構在代理購電業務中的職責,設計了各自書面報告模板,旨在系統掌握三省(區)2023年代理購電業務開展情況,組織分析各省(區)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規模、代理購電量價信息、優先發電與優先購電匹配情況以及參與市場化交易情況等,梳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建議。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將在有關企業書面報告基礎上,對照政策規定做好三省(區)電網代理購電情況分析,適時開展現場核查,形成轄區內代理購電情況監管通報,更好地促進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政策規范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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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監管局部署開展2023年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監管
發布時間:2024-03-12
來源:南方能源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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