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許可條件保持常態化監管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持證企業事中事后監管,鞏固企業許可條件保持專項清理成果,持續規范電力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市場營商環境,近期,浙江能源監管辦全面部署深入推進資質許可條件保持常態化監管工作。
一是提高意識,全面部署。辦黨組高度重視此次資質許可條件保持常態化監管工作,組織召開會議傳達宣貫有關精神,準確把握常態化監管的重要意義,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了每季度開展集中清理的常態化制度,持續推動許可條件保持監管工作開展。
二是問題導向,統籌安排。充分發揮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網+監管”功能,重點篩查電力業務許可證、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到期、過期的持證企業,未持續保持人員許可條件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持證企業,以及存在“空白信息”企業等5類企業。截止2月底,共計篩查出234家不滿足保持要求的企業,通過送達監管整改通知書并掛網公示、發送短信提醒,逐家電話對接等措施,確保整改全覆蓋。
三是常態監管,分類施策。注重許可條件保持常態化監管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人員流動入離職和延續、變更等業務的材料審核,重點核查人員社保、專業資格及業績等條件,強化許可內部流程梳理,制定資質許可重點環節清單,嚴格把好行政許可準入關。
四是主動服務,擴大宣傳。進一步加強對許可政策的宣傳,機構采用創新服務方式,“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線下分片區開展企業座談會,“走上門”“送政策”,面對面講解許可條件保持常態化監管工作要求,對有關許可中介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線上建立承裝(修、試)企業群,在線答疑解惑,不斷增強與許可企業的粘性。
五是嚴格執法,督促整改。進一步研究明確針對不滿足許可保持條件的企業的監管處理流程,依法依規督促整改、予以處理。采用簡易程序對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許可的行為開展行政處罰,進一步加強執法時效性、提升執法效率和震懾力,今年以來已對4家企業開展行政處罰。
下一步,浙江能源監管辦將繼續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的工作要求,扎實做好許可條件保持常態化監管的各項工作,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持續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同時總結工作經驗,創新工作形式,形成貫穿資質管理和信用工作全過程、全周期的監管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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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源監管辦全面部署推進資質許可條件保持常態化監管工作
發布時間:2024-04-16
來源:浙江能源監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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