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山東1月17日電 為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山東省政府近日發布《山東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此前的《山東省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管理規定》。
??根據《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雷減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負責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工作,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加強雷電災害性天氣監測,及時發布雷電預報和預警信號,并通報相關部門和媒體,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雷電預報和預警信號。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網絡等媒體應當及時向社會播發或者刊登雷電預報和預警信號,并對重大雷電天氣的補充預報和預警信息及時予以插播、增播或者刊登。省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防雷安全監管數字化建設,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的檢測活動和出具的檢測報告開展數據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提升監管效能。
?《辦法》明確,擅自向社會發布雷電預報和預警信號,傳播虛假的或者通過非法渠道獲取的雷電預報、預警信號和雷電災害災情等行為,將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