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教育(教體)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資委,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發改社會〔2019〕590號)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我省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工作,現將《山東省第三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入庫名單》(附件1)印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企業要認真落實《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和省有關要求,切實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有機銜接。
二、試點企業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優化完善工作方案,創新產教融合新路徑新機制,加快完成各項試點任務,確保如期實現試點目標。試點企業要在三個月內制訂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規劃向社會公布,并報所在市發展改革委匯總后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省屬企業報省國資委匯總后報省發展改革委。企業入庫建設培育至少1年后,達到國家認證標準的申報進入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享受國家相關支持政策。
三、各市要持續強化產業和教育政策牽引,落實產教融合領域相關投融資和財稅等組合式激勵政策,定期跟蹤、靠上服務,確保政策落實落地。根據自身實際,完善本市鼓勵企業參與產教融合的支持政策,在項目審批、購買服務、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對建設培育企業給予支持。
四、試點企業要發布年度報告,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典型案例、取得成效等,切實發揮產教融合引領作用。各市要加強經驗交流,成熟的經驗及時上升為政策和制度,復制推廣到本地區。產教融合年度工作進展,以及推進產教融合過程遇到的重大問題和具有示范效應的重大舉措,要及時按程序向省有關部門報告。省有關部門將加強政策統籌、協調推進和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實施情況評估。
附件:山東省第三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入庫名單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山東省第三批產教融合型建設培育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