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1月26日在京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以下簡稱《懲戒辦法》)有關情況。記者從發布會獲悉,《懲戒辦法》是保障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貫徹實施的重要配套文件,將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鄭翔介紹,《懲戒辦法》是在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頒布實施2周年之際,進一步推動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打擊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多發,除詐騙手法多變、技術對抗升級、作案窩點轉移境外等原因外,詐騙犯罪團伙能夠通過購買、租用、借用等方式源源不斷獲取他人名下的電話卡、物聯網卡、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作案工具,也是此類犯罪多發的重要原因。
《懲戒辦法》共18條,主要包括懲戒原則、懲戒對象、懲戒措施、分級懲戒、懲戒程序、申訴核查等6個方面內容?!稇徒滢k法》第一條明確了制定依據,第二條明確應當遵循依法認定、過懲相當、動態管理原則?!稇徒滢k法》第三條至第四條確定懲戒對象范圍和認定標準?!稇徒滢k法》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了金融、電信網絡和信用懲戒的具體措施,明確了適用信用懲戒、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條件,對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相關懲戒措施進行細化?!稇徒滢k法》第九條至第十條明確規定,對不同懲戒對象分別設置2年或3年的懲戒時限,對懲戒期限內多次納入懲戒名單的,連續執行懲戒期限不得超過5年,同時對不同懲戒對象適用的懲戒措施作出區分,充分體現懲戒的適度性。《懲戒辦法》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規范審核認定、懲戒告知、懲戒執行的具體程序,健全完善了聯合懲戒工作機制。《懲戒辦法》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明確申訴、受理、核查、反饋、解除的程序和時限,充分保障被懲戒對象的合法權益。
鄭翔表示,公安部將組織全國公安機關嚴格落實《懲戒辦法》有關規定,建立完善全方位、多維度的立體懲戒制度體系,進一步遏制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違法犯罪活動。一是細化工作措施,進一步細化規范審批流轉、申訴處置和內部監督等環節,確保將《懲戒辦法》落實落細,更具有操作性、規范性。二是組織系統開發,打通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的數據交互通道,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實現對聯合懲戒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和共享,全流程閉環管理。三是開展廣泛宣傳,增強社會公眾的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和依法使用賬戶、電話卡、互聯網賬號等的法律意識,深入開展涉詐黑灰產業源頭管控,擠壓涉詐黑灰產違法犯罪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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